当前位置:首页

给停车“定规矩”,为群众“解愁绪”

来源: “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2023年05月31日 08:28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随着停车收费乱象频发,以法治手段提升其规范化和透明度是顺应群众迫切期待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5月23日,《绵阳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标志着绵阳市城区停车管理正式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与时俱进 以立法规范停车管理

停车事虽小,却是大民生。

2022年初,随着绵阳市涪城区富乐北路开通,为打通“断头路”,1958小区一期和二期之间一直处于封闭状态的道路也同时开放。该封闭路段开通后,不少市民反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非机动车道上,不时有机动车暂停或一直停放,原来的非机动车道成了行人、汽车、电动车、快递车的“共同通道”,道路显得格外混乱。

“这里开通后,我们过马路提心吊胆的,生怕出什么事,特别是晚上,老人小孩过马路,视线不好,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市民陈先生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截止2021年底,绵阳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11.5万辆。各种类型的机动车给人们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市民开车到市区,经常找不到地方停车;有的车主长期占用公共车位,别人想停停不到;有的车子乱停乱放,影响行人通行和市容市貌……希望通过立法规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呼声日益高涨。

民之所望,就是履职所向。城区“停车难”“停车贵”“停车乱”的问题,牵动数届绵阳市人大代表的心,连续多年成为市“两会”的热点话题。不负所望!2021年12月18日,中共绵阳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绵阳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决定将《条例》作为绵阳市202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

立法过程 让法规文本载满民意

制定《条例》既是“小切口”立法,也是事关全市人民的“大民生”工程;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更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

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多次修改……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及时组织开展《条例》的立法工作,用法治力量办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事。

2022年9月以来,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计于民、开门立法,有关委室先后深入多个县(市、区)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部分街道和社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在依法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审议后,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研究,认真修改完善修订草案。

彰显初心 把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今年4月20日,绵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次正式审议并表决通过《条例》。

如何最充分体现惠民便民利民,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冷”的条文和“铁”的规定化为城市治理的温情和城市管理的温度,彰显为民立法初心?对此,《条例》从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停车设施管理、停车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实现路径。

明确城区停车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职责——《条例》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分级领导停车管理工作,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城区停车管理工作。

明确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具体要求——《条例》规定应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对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等行为设置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明确新增停车设施的途径——《条例》规定城市更新改造、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用于建设向公众开放的停车设施。

明确停车设施的管理规范——《条例》规定应统筹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管理者适当延长免费停放时限。

明确停车行为规范——《条例》规定停放车辆应当遵守车辆停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停车设施管理制度,细化了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有关规定,规范了非机动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行为。

“停车难题终将成为‘过去式’。”许多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期待这部饱含民情民意的法规早日实施,为绵阳市民出行带来便利。

编 辑: 刘 冬
责 编: 于 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