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一、临洮概况
临洮,因境内有洮河而得名,位于甘肃中部、定西市西部。全县总面积2851平方公里,有18个乡(镇),323个村、12个社区,总人口55.49万,有汉、回、东乡等28个民族。总耕地面积179万亩,其中人均耕地3.24亩。2022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1.97亿元,同比增长7.5%;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6%;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9.43亿元,同比增长8.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亿元,同比增长10.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31150元,同比增长4.9%;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10964元,同比增长6.2%。
历史文化悠久。临洮,古称狄道,是黄河古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素有“彩陶之乡”“文化县”之称。举世闻名的马家窑文化、寺洼文化、辛店文化均因首先发现于境内而得名。自周安王18年(公元前384年)建置狄道县以来,长期为郡、州、道、府、县治所在地,迄今建县已有2400多年历史。境内战国秦长城、陇西李氏祖籍地、汉代古墓群、唐代哥舒翰纪功碑、八思巴文化等人文遗产遗迹星罗棋布,剪纸、皮影、花儿、傩舞等民俗文化风情多样,马家窑文化命名地、战国秦长城西起首、老子飞升地和貂蝉故里是临洮的四张“文化名片”。现有国家AAAA级景区1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个。
今日临洮
区位优势明显。临洮是省会兰州的南大门,县城距兰州市区80公里,是南向通道经济带上重要节点城市。兰临、临渭高速和国道212及省道309、311、229线穿境而过,城乡道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是连接甘肃中南部与临夏、甘南两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必经之地和欧亚大陆桥经济带辐射圈内重点县区。随着临洮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兰汉十高铁、定临高速、临康广高速等项目的规划实施,临洮的交通条件将更加便利。
资源禀赋较好。黄河上游最大的支流—洮河,流经县内9个乡镇115公里,年过境水量46亿立方米,水质优良无污染,属国家一级保护水系。洮河灌区灌溉面积33万亩,有大中型灌区3个,现代农牧业发展条件优越。境内分布高岭土、方解石、花岗岩、萤石等矿产资源10多种、30多处,洮河谷地地势平坦、地貌完整,沿岸可开发利用的滩涂地达2万多亩。
今日后地湾
产业特色鲜明。依托洮河谷地良好的气候条件,培育形成了560万头(只)畜禽、60万亩马铃薯、27万亩蔬菜、18万亩中药材、7万亩花木、6万亩百合生产基地,临洮花卉先后在各类花卉博览会上获得70多个奖项。谋划实施马家窑洮砚特色小镇、李氏文化产业园等过亿元文化旅游项目23个,甘肃临洮体育训练基地荣升为西北第二个国家级综合性体育训练基地。引进建设了甘肃(南部)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一带一路”智慧产业创新城等重大商贸物流项目,全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39家。依托临洮经济开发区,引进入驻企业75家,发展形成了以金属冶炼、建筑建材、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的工业产业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7家。
洮河
人居环境良好。全县海拔1730—3670米,年平均气温7℃,年降水量317—760毫米,无霜期80—190天。境内南屏山、岳麓山、玉井峰等景区生态植被良好,洮河谷地光热水条件得天独厚,气候湿润,是居家生活、休闲度假的理想之地。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7.96平方公里,景观水面达100万平方米,在川区10个乡镇全面开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置行动,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2%,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65%,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全面改善,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和“省级园林城市”。
绿满山乡
发展前景广阔。围绕“一点一河两岸三区五板块”的空间布局,规划建设了“一区三园”的工业聚集发展平台,占地19.5平方公里的中铺工业园被纳入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功创建的占地88.8平方公里的临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推动全县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重要平台;占地24.7平方公里的马家窑洮砚特色小镇成为全省18个重点特色小镇之一、8平方公里的洮河国家湿地公园荣获“中国森林氧吧”殊荣,谋划建设的战国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马家窑遗址公园将成为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强劲引擎。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概况
精心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临洮模式”。自2002年7月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立为首批地方立法联系点以来,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得到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悉心指导。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2015年7月,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荣幸地成为全国首批、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从此,临洮有了连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民意直通车”。2016年5月,被确立为定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2019年2月,被确立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逐步形成了立法联系点工作“3+1”模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调研临洮联系点工作
二十年来,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首创性、持久性、示范性、广泛性四个特点,汇集民心民意,凝聚广泛共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从“开门立法”的工作试点逐渐转变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地、公众的普法点,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共完成180余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整理上报2000余条意见建议,主动上报9篇调研报告。其中,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65部法律草案意见征集,上报946条意见建议。推动正在制定《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同时,赴宁夏银川参加民法总则草案和编纂民法典意见建议座谈会并发言,赴北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机关参加湿地保护法(草案)座谈会并发言,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黄河保护法(草案)开展线上视频调研。在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过程中,突出“一项机制”、建立“一创两高四化工作法”,为新时代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一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答卷。
突出“一项机制”,切实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增强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感。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动员和凝聚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主动敞开大门鼓励群众参与,把了解民意、反映民声、集中民智作为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感和积极性。突出“一项机制”。专题研究制定了《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基层立法联络点、常委会各委室联系基层立法联络员的“两联系”制度》,搭建了县人大常委会主导、基层立法联络点有效延伸、立法联络员和专业人士紧密配合、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式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县人大暨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每五年调整充实一批立法联络员,目前共设立36个立法联络点、聘任了104名立法联络员,为高质高效征集原汁原味的立法建议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2017年10月,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多次争取和省市领导的关心协调下,设立了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打造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展室,宣传法律法规,全面展示基层立法联系点风采,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涵。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临洮立法联系点设立二十周年座谈会
建立“一创两高四化工作法”,通过制度规范,确保基层声音“原汁原味”反馈到国家立法机关。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予以体现和保障。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提供了现实有效的途径,打通了最高国家立法机关直接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渠道,实现了两者之间在国家立法全过程中的民主参与、民主表达、民主决策“声气相通”,体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实的民意基础。为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都能听到人民呼声,体现人民意愿,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注重顶层设计,牢牢抓住建章立制环节,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一创两高四化工作法”。“一创”即:创新“重在参与、形式多元、质量第一”的立法意见征询原则。根据不同法律内容,积极“走出去、沉下去”探索立法意见征询新形式,与相对应的基层立法联络点开展业务联动新机制,延伸触角、广泛联系,拓展广度、挖掘深度,探索创立了接地气、可触摸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临洮模式”。“两高”即:高标准建设强基础,高质量建议集民智。高标准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持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使立法活动成为践行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探索,确保居民的每一条意见、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能“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及时反馈到国家立法机关,高质量建议集民智,让老百姓感受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比如,在收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意见征集任务后,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将草案发送相关群体,以确保后续意见征集活动开展前意见征集对象有充足时间研读草案,提出高质量的立法意见。在开展线上发布、线下走访、调研、座谈等系列活动后,为保证征求意见的质量,还邀请了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等共同研究探讨各类群体对修订草案提出的意见,并请他们从法律专业人士角度,对这些意见建议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等文件相一致进行合法性审查,待报告审定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23条立法建议。除此之外,还会将意见征集中撰写的调研报告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让最高国家立法机关详细了解基层群众参与民主立法的真实实践。“四化”即:工作制度更加细化。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建立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制度,制定了《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络员工作职责》《临洮县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工作职责》《关于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等一整套工作制度,出台了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系单位工作流程,联系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等,使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打通立法最后一厘米。工作思路更加深化。形成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上连‘天线’,下接‘地气’”的工作思路。上连“天线”是指掌握全国,省,市人大每年的立法规划,熟悉法律草案制定的背景、目的和修订的意义。下接“地气”是指对立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立法联络员意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工作机制更加固化。结合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立足县情实际,在“书面征求、基层调研、面对面座谈”及倾听“利益各方、弱势群体、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将立法建议征集与“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工作评议、普法教育”紧密结合,坚持向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通报立法联系点半年(全年)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直通车”“连心桥”作用,充分表达民意民声,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更接地气。工作网络更加优化。构建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1+3+X”工作网络,“1”是指县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3”是指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36个基层立法联络点、104名立法联络员,“X”是指立法信息采集员、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等队伍。
突出“四个聚焦一项优化”,打通立法最后一毫米,拓展深化立法联系点工作“临洮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国家立法“直通车”,在设立和发展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是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地方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意义重大。从临洮县的工作实际情况来看,主要体现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讲好中国人大故事、中国民主故事、中国立法故事。以“四个聚焦一个优化”的全新模式为汇聚临洮法治能量、传播临洮发展声音、借助临洮群众力量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作出更大努力。聚焦加强联络点建设,体现“临洮特色”。按照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的“三有”原则,高标准、高质量设点布局,兼顾不同乡(镇)情、村情,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化建设基层立法联络点,打通立法最后一毫米,成为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发扬民主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聚焦强化功能拓展,形成“临洮亮点”。紧扣设立初衷,拓宽工作网络,形成征集立法建议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的工作格局,在立法、执法、普法、守法等方面全方位发挥积极作用,激发参与热情,完善立法参与链条,扩大专家顾问团队,提升立法建议的专业性,推动意见征集工作提质增效。聚焦增强征询渠道,表达“临洮声音”。利用好扎根基层、贴近基层这个优势,优化四有平台(有阵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流程),逐步扩大立法信息反馈的来源、深度与广度,充分挖掘生动典型的立法故事,把“临言临语”转化为“法言法语”,提升立法意见建议的广泛性、针对性,为打通立法最后一毫米打下坚实基础。聚焦建强立法队伍,凸显“临洮特征”。聚力窗口平台建设,重视提升队伍专业素质,细化意见建议征集的前置工作,处理好小系统与大系统以及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持续深化“1+3+X”网络功能,逐步拓展收集民情民意的功能,把群众参与立法做得更细更实,增强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获得感,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佳实践阵地。“一个优化”即:优化拓展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首创性、持久性、示范性、广泛性特点目标,结合中共定西市委、临洮县委关于“人大说质”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持续扩大立法征询对象覆盖面,配合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在法律草案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宣传、实施、评估环节,倾听人民声音,凝聚人民智慧,并把群众诉求“原汁原味”反馈给各级立法机关作研究吸纳和参考,使群众诉求和立法需求有机结合,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下一步,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把握好优结构、建机制、强素质、出成果、讲故事五个关键点,总结完善、创新提升基层立法点各项工作,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