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10月18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要求,部署贯彻落实工作。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小燕主持并讲话,党组成员、副主任郭青、梁宏贤、郭大为和秘书长文引学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是在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进一步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雄才伟略、政治考量、人民情怀、使命担当,进一步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大的同志是极大鼓舞和激励。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重大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各委员会分党组要认真传达学习,深入系统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处以上干部要带着党性、感情和责任深入学、悉心悟,努力学出坚定制度自信、学出强大工作动力、学出强烈使命担当。二是采用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和人大代表专题学、深入学,做到融会贯通、入脑入心。三是省人大常委会“报、刊、网、微”要开辟专题专栏,刊发解读文章和全省各级人大学习宣传贯彻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立法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都要深入宣传解读,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要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要抓好“八个方面”的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审视我们的思路举措、工作重点、标准要求,自觉对标对表、强化使命担当,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积极贡献陕西人大力量。
会议强调,要对标“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要求,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中心任务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对标“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要求,持续加大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自觉维护法治统一。要对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求,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等立法,既注重“大块头”、也注重“小快灵”,不断丰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陕西实践。要对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求,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性。要对标“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求,不断拓展“三个联系”,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服务引导代表担当好政治、法律、社会“三个角色”,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要对标“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成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会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认真落实“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要求,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更好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结合全省各级人大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陕西落地落细落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七一”重要讲话等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把学习宣传贯彻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陕西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转化为服务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实际成效。
机关党组成员和副秘书长,陕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机关厅级干部和部分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