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重庆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立法调研
噪声污染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越来越成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9月14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行,到重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立法调研。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越参加调研。
上午,调研组实地调研重庆市城市道路、居民小区、轨道交通领域噪声污染防治情况。下午,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座谈会,市委编办、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和沙坪坝区中心湾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工业、施工、交通运输、物业管理、文化娱乐等领域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等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调研提纲,就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噪声污染防治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情况,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噪声、噪声污染的定义对具体工作实践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对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生活安定、生态环境建设大局,人民群众对此关注度越来越高,需要社会各方面给予高度重视。”江必新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进一步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动员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尤其要加强企业自治,集全社会力量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兼顾各方利益,综合把握平衡,寻求“最大公约数”;要注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合理地类型化研究问题,开展系统、综合、有效的治理。
据悉,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对个别条款作出修正。随着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的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需修改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问题,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今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记者 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