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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让西柏坡精神永流传

文/通讯员 郝国华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于浩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1年第13期  浏览字号: 2021年07月21日 10:21

西柏坡,一个永载中国革命史册的名字。全国土地会议在这里召开,三大战役在这里指挥,“两个务必”在这里诞生,有着“新中国从这里走来”的美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西柏坡精神作为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等革命精神的传承和升华,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涵育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情怀和执政理念。新形势下,我们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继续在历史性考试中经受考验,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必须大力弘扬西柏坡精神。”

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创制性地方立法,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用立法方式加强对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的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

为利用好红色资源提供法治方案

早在1982年3月,国务院就将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过多年发展,西柏坡建成了石家庄市唯一的5A级景区,入列《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600万人次以上,已经成为传承红色基因、展示红色精神、弘扬红色文化的重要窗口。但是,景区发展中也出现“游击”摊贩、车辆乱停乱放、黑导游等现象,极大影响着旅游秩序和景区形象。

近年来,平山县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红色旅游区保护和管理中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执法力量薄弱等,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条例》从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的区域范围、执法主体、规划和保护、管理和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西柏坡红色旅游区管理体制,明确保护责任,提升对旅游乱象的管理水平,助力西柏坡红色旅游区实现大幅提升,更好发挥红色‘窗口’作用。”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为发扬好红色传统践行使命担当

作为一部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地方立法项目,石家庄市在立法中继承和弘扬“赶考”精神,积极响应、贯彻党中央决策和新时代立法精神,大力推进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的工作机制。

石家庄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按照市委领导对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的批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项目论证,决定将制定《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度立法计划。2020年4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协调推进会,确定《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由平山县人大常委会牵头,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西柏坡纪念馆和县人大办、政府办、文广体旅局、司法局、西柏坡镇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起草小组,委托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河北师范大学完成部分调研和起草工作,共同推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为保障条例质量,起草小组编辑整理100多万字的国内有关立法资料,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北省旅游条例》《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上位法,实地考察了湖南韶山、福建古田两个红色旅游区,深入了解当地综合管理的先进经验,与平山县实际充分结合,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

《条例(草案)》经第一次审议后,在石家庄市人大网站全文登载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书面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和省内部分知名法学专家、资深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有较大影响力的旅行社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专程赴江西井冈山调研,并向贵州遵义、陕西延安等多个地市人大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学习借鉴当地相关立法事项的主要做法和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着力打造成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精品。

审议《条例(草案)》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结合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的重大战略成果,通过立法引领和发展红色旅游,加强对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思想引导,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让群众在红色旅游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表示,这次立法,我们始终带着对老一辈革命家和老区人民的深厚感情,更加突出强调红色旅游的理想信念教育功能,更加突出强调红色旅游的脱贫攻坚作用,更加突出强调红色旅游的内涵式发展,力争通过立法真正把西柏坡红色旅游区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使之成为全国一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的响亮名片,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编 辑: 陶宏林
责 编: 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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