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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人大:用法规的“钢牙利齿”呵护“红色宝贝”

文/通讯员 宋敬辉 李永鹏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周誉东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1年第13期  浏览字号: 2021年07月21日 10:13

江西吉安是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所在地。在这里,我们党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锻造了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时深情地说:“井冈山是革命的山、战斗的山,也是英雄的山、光荣的山,每次来缅怀革命先烈,思想都受到洗礼,心灵都产生触动。回想过去那段峥嵘岁月,我们要向革命先烈表示崇高的敬意,我们永远怀念他们、牢记他们,传承好他们的红色基因。”

保护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立法不可或缺。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1年多时间里数十次修改打磨,于2020年7月通过《吉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吉安出台《条例》保护红色资源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也是我们对革命先烈先辈应尽的一份政治责任,为用心呵护‘红色宝贝’提供坚强的法律后盾,让红色文化遗产的‘根’和‘魂’得到更有力的延续。”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连根表示。

应保尽保,红色遗珠不再蒙尘

吉安的土地是红色的,在这里留下革命遗址973处、可移动革命遗存9000多件。吉安全境被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是一座没有围墙的红色博物馆。

吉安的红色文化遗存体量大、数量多,但是也存在登记公布为文物的数量占比少,许多居民或村民自主管理的革命遗址建筑普遍年久失修、保护程度较差的现象。

如何处置这些散落民间的“红色遗珠”?吉安市人大的做法是“应保尽保”。

《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要保护的红色文化遗存包括具有历史意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旧址、遗址、遗迹、实物和纪念设施,并提出了建立普查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

“《条例》把数量庞大、散落民间的代表性实物、文献资料等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纳入保护范围,有助于吉安构建完整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体系。”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谭华说。

以《条例》为纲,截至目前,吉安市有关部门已通过排查新发现200余件(套)红色文化遗存,10余处革命旧址、遗址等,越来越多濒临消失的红色文化遗存得到保护。

多措并举,乡村遗存不再受冷落

在吉安,大部分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散落于乡村之间。其中,已登记公布为文物的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但大量非文物却又具有重要意义的红色文化遗存则受到冷落,面临损毁消亡的危险。

如何通过立法切实弥补这一法律保护的“真空地带”?《条例》专门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创制性地规定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专项资金制度。通过区分红色文化遗存所有权的不同情况,明确了各自的保护管理责任人和管理修缮义务,特别申明了政府的兜底保护义务。

吉安市青原区渼陂村,被誉为“江南水乡将军村”。《条例》施行后,青原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购买、产权置换、合理补偿、租赁等方式,把渼陂村内所有的红色文化遗存统一交由区政府修缮保护,并投入重金进行综合提升改造。今年6月13日重新开放的渼陂村实现了华丽转身。

“《条例》为我们用好用活本地红色文化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深挖特色,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吉安市人大代表肖梓才说。

弘扬传承,红色精神永不褪色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如何传承利用好红色文化遗存,传递出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条例》设专章规定了“传承利用”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和鼓励各地充分发挥红色文化遗存的作用,在红色培训、红色研学、红色旅游等方面持续发力。

在《条例》的支持下,吉安首创集培训、参与、体验为一体的红色教育培训“井冈模式”,成功创建江西省红色教育培训地方标准。以红色教育培训为主要支撑的红色旅游业已成为井冈山市的主导产业,占GDP比重超过50%,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

“《条例》的出台,一方面规范了红色培训行为,另一方面更助推了红色培训。”吉安市人大代表焦学军说。

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切实推动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让红色资源绽放新光彩、作出新贡献。

编 辑: 陶宏林
责 编: 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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