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柳州人大:织生态保护法治之网 绘绿水青山美丽画卷

文/ 通讯员 林炬 潘日希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冯添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1年07月16日 08:29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柳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放在首要位置,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以法治引领好守护好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推动柳州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清晨的柳江,静谧、详和,江面缓缓升起雾气;市区柳江环绕的莲花山上,树木郁郁葱葱,鸟儿吟唱,宁静悠远。

“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昔日柳宗元传颂柳州的山水美景再次重现。

曾几何时,这如画般的美景却因粗放发展而明珠蒙尘,八、九十年代的柳州因酸雨“闻名”全国,“十雨九酸”烟霾笼城的景像曾令柳州市民饱尝切肤之痛。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目标,赋予广西新发展阶段“四个新”总要求,特别强调广西要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对广西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寄予了殷切期望。党的十八大以来,柳州市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全面推进“碧水蓝天”工程和工业提质升级等多项举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使柳州完成了从昔日酸雨污染严重的工业重镇到山水最美工业城市的华丽蜕变,实现了大工业与大美环境和谐共存。

如今,“山清水秀地干净”、山水园林城市和“最美紫荆花城”已然成为柳州响亮的名片,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生态优势正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量,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柳州城中半岛,柳江几字形绕城而过。摄影/覃杰

坚守绿色发展初心,以生态立法推动绿色发展步伐

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柳州有着深刻而痛彻的领会,深知生态环境破坏之痛,治理之艰,维护之难。

如何才能保护好这来之不易的生态成果,避免重蹈历史覆辙,成为摆在柳州人面前的一份时代考卷。

2015年8月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放在首要位置,坚定用好人民赋予的立法权力,为柳州的生态环境保护定好边界、划好红线、筑好防线。从法规项目的总体设计和统筹把关入手,通过科学精准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推动重点领域立法,优先将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项目纳入其中,从“山水绿化保护、扬尘噪音治理”等方面入手,先后出台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多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引领好守护好柳州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推动柳州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首法亮剑莲花山,为“生态绿肺”撑起“保护伞”

莲花山片区因其地域范围内青山挺立,碧水环绕,森林覆盖率达85%以上,成为连接柳州市新旧城区的“绿心绿肺”。然而,曾几何时,莲花山范围内出现的乱搭乱建、乱砍乱伐等“五乱”现象和无序开发行为给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绝不再放任“金山银山”遭受破坏,必须通过立法保护好柳州的绿水青山。

2016年,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将首部实体性法规锁定对莲花山片区的保护。历经多次调研、论证、审议和修改后,2017年8月1日《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顺势而出,重点针对莲花山片区中的“五乱现象”和有关“顽疾”进行规范,为莲花山片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制依据和执法保障。

条例施行一年后,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对政府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体检”,此后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针对问题逐条开展“点穴”式跟踪督查,用“钉钉子”精神持续监督发力,确保条例有效施行。

条例的出台,给当地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带来极大的震慑,多年的烧烤场主动关停,大批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影响周边环境的多处养殖场转型发展,莲花山片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好的修复。在此辐射带动下,两年之后古亭山片区纳入莲花山保护条例保护范围,形成“一江双绿肺”的城市生态新格局。

据统计:今年“五一”假期,柳州市共接待游客271.33万人次,游客接待数位居广西第一,莲花山等生态景区成为各地游客的网红打卡地,绿水青山正转变为金山银山,绿色生态正转化成为强大的生态红利……

守护绿色生态,为生态宜居家园建设增辉添彩

城市绿化是建设宜居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民生利益和福祉。

为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生态公共产品,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柳州市人大常委会瞄准城市绿化开展立法。经过人大立项、政府起草、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无人机拍摄柳侯公园春景,绿化成果显著。柳侯公园是为纪念柳宗元而建的一座公园,有百年历史。摄影/赖柳生

条例结合山水园林城市特点和柳州绿化工作实际,对建绿、管绿、护绿等工作内容进行全面规范。条例中强调“城市绿化应当推广彩色绿化,立体绿化等绿化形式,突出本市山水园林城市风貌和特点,组织培育、应用适宜本市的植物种类;对城市主干道、重点区域注重配置突出本市特色的绿化树种,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化体系;明确有关部门对裸露地面问题的巡查职责,强化裸露地面的治理工作”等特色条款,更是体现了柳州“味道”。

在条例的推动下,植绿护绿有法可依,占绿毁绿现象得到遏制,裸露地面顽疾得到有效治理,“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的“花园城市”目标正在逐步实现,“紫荆花城”建设成效显著。

2021年,柳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7%,全市森林覆盖率为66.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88平方米,市区公园面积超过2000公顷…… 昔日酸雨笼罩,今朝花香满城。生活在“花园城市”里的广大市民在共享城市绿化和地方立法带来的红利时,也收获到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再显使命担当,为守护“母亲河”筑牢法治屏障

柳江,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第二大支流,集饮用、农灌、航运、渔业、纳污、排洪、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孕育着近400万柳州人民,是柳州当之无愧的“母亲河”。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4月在广西视察时强调,要把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杜绝滥采乱挖,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

为守护好“母亲河”这一汪碧水,早在2017年初,柳州市人大常委会便开启了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之路。记者了解到,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柳江干流420公里全河段开展实地调研,赴上游贵州省独山县和河池市商议建立跨区域协管共治机制;三次赴自治区召开专家论证会,深入各县区市人大代表团解读法规听取、收集意见。整个立法过程不仅采取了召开部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协商会、集中改稿会等多种方式,还综合运用了议案办理、调研视察、专题询问等人大职权强力推动,历经常委会三次审议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成为柳州地方立法实践中的典范。

条例立足柳江实际,坚持对柳江全流域和流域环境全要素进行保护,并以更高的标准划清保护“边界”;条例紧扣流域保护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产业项目布局、河道采砂、水产养殖、开发建设等多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并率先在流域全面禁止经营性河道采砂,以更强的措施和手段划定保护“红线”;条例依照从严原则进行罚责设置,以更严法治措施和惩戒手段划筑保护“防线”,充分体现了柳州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绿色发展的决心,将为柳州人民带来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五年磨剑终始成!当《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2021年3月31日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之际,柳州再传捷报:柳江水质继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20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第一后,今年第一季度继续蝉联榜首。法治守护柳江的成效已然显现,依法守护柳江的时代已经来临。

“一湾江水穿城过,十里青山半入城”。柳州的绿水青山美如画,柳州的绿色生态金不换!

“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殷切嘱托,通过新一轮五年立法规划项目的实施,将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之网越织越牢,推动柳州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的步伐!”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传林对记者表示。

编 辑: 刘 冬
责 编: 于 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