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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大:特色立法护佑草原红色文艺轻骑兵

文/通讯员 陶志强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王博勋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1年第10期  浏览字号: 2021年07月05日 10:24

导读:2017年恰逢乌兰牧骑建立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回信,充分肯定乌兰牧骑是“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勉励乌兰牧骑永远做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2019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票表决通过乌兰牧骑条例,乌兰牧骑从此迎来了法治化发展新阶段。

广阔无垠的草原上,奔走着这样一支特别的队伍:他们迎风雪、冒寒暑,以天为幕布、以地为舞台,他们创作了一个又一个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文艺作品,他们为广大农牧民送去了欢乐和文明,传递了党的声音和关怀,成为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他们,就是乌兰牧骑。

2017年恰逢乌兰牧骑建立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回信,充分肯定乌兰牧骑是“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勉励乌兰牧骑永远做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乌兰牧骑这种直接为老百姓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文艺活动永远不会过时,要继续大力提倡、支持、扶持和推广。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国内首部关于乌兰牧骑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部解决文艺团队建设、保护、发展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从此,乌兰牧骑迎来了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光彩。

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

乌兰牧骑,蒙语意为“红色的嫩芽”,后被引申为“红色文艺轻骑兵”,于1957年在内蒙古苏尼特右旗诞生,是适应草原地区生产生活特点而诞生的文艺工作队、自治区知名文化品牌。

乌兰牧骑的创建和发展,是党的文艺路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成功实践。最初,9名牧区青年驾着1辆马车,手拿5把乐器、2块幕布和3盏煤气灯组建第一支乌兰牧骑。如今,内蒙古共有75支乌兰牧骑队伍、3000多名队员,累计创作演出1万余个节目,行程130多万公里。多年来,一代代乌兰牧骑队员扎根基层,走进农村牧区和厂矿社区,发扬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创作演艺了一大批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丰富广大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

乌兰牧骑的发展,凝聚着党和人民的深情厚爱。毛泽东主席3次接见乌兰牧骑队员,周恩来总理12次接见乌兰牧骑队员,邓小平同志为乌兰牧骑题词:“发扬乌兰牧骑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017年1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给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回信。他在信中说道,在新时代,希望你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的优良传统,扎根生活沃土,服务牧民群众,推动文艺创新,努力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永远做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

2019年7月,在内蒙古赤峰市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乌兰牧骑是内蒙古这个地方总结出来的经验,很接地气,老百姓喜闻乐见,传承了优秀传统文化。新时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文化市场发展满足群众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但乌兰牧骑这种直接为老百姓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文艺活动永远不会过时,要继续大力提倡、支持、扶持和推广。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赋予了新时代乌兰牧骑新的使命,为乌兰牧骑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立法工作全面铺开

60多年来的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农牧民需要乌兰牧骑,乌兰牧骑也离不开农村牧区、离不开农牧民。

虽然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内蒙古先后出台相关政策举措为乌兰牧骑发展提供保障,但随着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不少政策已与时代脱节。与新时代新要求、广大农牧民群众精神文化新期待相比,乌兰牧骑事业存在一定差距,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其中,经费短缺、编制不足、人员老化、进出不畅等,严重制约了乌兰牧骑的发展,迫切需要地方立法予以保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初,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立法工作,将乌兰牧骑条例确定为2019年重点立法项目。

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作指导,也没有其他省区可借鉴的同类立法实践,乌兰牧骑立法工作难度很大。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常委会调研组深入自治区部分盟市旗县,了解乌兰牧骑发展的现状、困境以及队员的诉求等,召开十几次立法座谈会和论证会,并通过《内蒙古日报》、内蒙古人大网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

为了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人员查找了大量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与有关部门充分座谈协商,多次调研、论证并征求采纳各方面意见,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技术,对重要条款反复斟酌、慎重研究,数易其稿,努力通过地方立法健全完善促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相关制度。

乌兰牧骑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

经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2019年9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乌兰牧骑条例。

乌兰牧骑条例是内蒙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内蒙古法治建设历程中首部解决文艺院团建设、保护、发展问题的地方性法规,是自治区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成果。

条例共27条,不分章节,短小精悍,就乌兰牧骑设立、建设、管理、保护、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建立健全了招聘及退出机制和经费保障、职称评审、分级分类培训及品牌保护等制度。

关于乌兰牧骑的内涵和性质,条例规定,乌兰牧骑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具备先进性、群众性、民族性、时代性,队伍短小精干、队员一专多能、节目小型多样的文艺工作队。条例还明确乌兰牧骑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给队员安心工作吃下“定心丸”。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条例完善了乌兰牧骑职能,即演出、创作、宣传、辅导、服务、创新、保护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条例还从不同角度对乌兰牧骑品牌建设和保护进行了规定,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保障乌兰牧骑的合法权益。

2019年11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一年多来,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条例实施细则、新修订的乌兰牧骑考核评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即将出台。乌兰牧骑人事、薪酬、人才“三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自身活力不断激发。自治区为75支乌兰牧骑购置了专业演出设备,配备了下乡演出大巴车和流动演出车,对排练场所不达标的43支乌兰牧骑基础设施进行了扶持和改造。基层乌兰牧骑基本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

同时,乌兰牧骑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以农牧民群众为中心,根据新时代农牧民的新要求新变化,拓展职能任务,实现与人民需要的精准对接。

聚焦脱贫攻坚和基层群众需求,“乌兰牧骑月·一切为了人民”活动于2020年6月1日拉开帷幕。各支乌兰牧骑会同有关单位进村入户“一揽子”开展为民演出、宣传教育、政策咨询、惠农指导等综合服务,两个月共开展1056场下基层慰问服务活动,惠及群众60余万人次。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内蒙古各地的乌兰牧骑取消了原定的文艺惠民活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在家中进行短视频创作,发布作品1万余部,播放量7.3亿次,成为全国首个通过“网上文艺”慰问湖北的艺术团体。同时,打造24小时“网上乌兰牧骑”,建立“乌兰牧骑之家”。2020年通过网络平台为基层农牧民提供技能传授、政策宣传、民族团结等服务3000余次,开展网上艺术培训交流700余场次,进行网络文艺直播、单项节目演出7000余场次,充分发挥了“红色文艺轻骑兵”的重要作用。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乌兰牧骑迈入依法建设发展的新阶段,对全社会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推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在内蒙古各地干部群众和文艺工作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文艺工作者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优良传统,共同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乌兰牧骑深入牧区为民演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供图)

编 辑: 陶宏林
责 编: 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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