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大:强化法治引领 让大数据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文/ 通讯员 任怡君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侯朝宣
核心提示:近年来,安徽省紧紧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抓实重点工作,大数据发展进入快车道,2020年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过万亿元。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安徽省委立法决策,适应大数据发展的法治需求,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运用法治力量为全省大数据发展护航。
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2017年,国内首个“人工智能+医疗”智慧医院落地合肥;2019年,安徽省医疗影像云正式投入运营,全省1100多家医院实现健康影像数据的互联互通和报告互认;通过“皖事通”APP,安徽百姓足不出户即可轻松办理社保、公积金、医疗等事项……
图为“皖事通办”政务服务平台
安徽省大数据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同时,新形势新发展也对大数据发展领域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立法决策,适应大数据发展的法治需求,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运用法治力量为全省大数据发展护航。
高质量发展催生立法
2016年4月24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安徽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加强改革创新,努力闯出新路”一大目标和“五个扎实”的工作任务,为安徽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安徽,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强调,“长三角区域要发挥人才富集、科技水平高、制造业发达、产业链供应链相对完备和市场潜力大等诸多优势,积极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路径”。
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记嘱托,砥砺前行,紧紧围绕“三新一高”抓实重点工作,2020年数字经济规模过万亿元,“芯屏器合”成为产业新地标,量子信息产业初具雏形,智能语音、创意文化、工业设计、信息软件服务、供应链物流等数字服务业持续壮大。为更好服务“三新一高”,安徽按照“省级总平台、部门分平台、各市子平台”的架构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构建政经社一体的“数字江淮”数据底座,全省政务、经济、社会数据归集率分别达到100%、94.97%、85.83%。实践中发现,大数据发展中也存在公共数据归集汇聚有短板、政府运用大数据水平仍待提高、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配套措施还不够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等共性问题。
2021年3月26日,《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获表决通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数字新时代,亟需新法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动把握大数据发展的法治需求,较早启动了《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历经一年多的调研、起草、论证和审议修改,2021年3月26日,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于5月1日起施行。
2019年8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数据资源局一行到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调研大数据立法。(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高质量立法引领发展
“在数据确权认识难以统一的情况下,怎样进行开发利用?怎样确保数据安全?这是立法遇到的难点之一。”全程参与法规起草的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标准规范处处长艾鸿不无感慨地说。
为提高立法质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多次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书面征求省直有关部门、设区的市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并通过安徽人大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0年9月28日、11月12日和今年3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对条例进行了审议,条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
2020年9月28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安徽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草案)》进行首次审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夏小飞委员表示,“大数据的发展,第一必须要强调数据的安全,在安全的基础上管理好数据,才能进一步开展好应用。”
对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关注的数据安全问题,条例在全面推动大数据发展的同时,充分吸收借鉴国家立法相关内容,明确要求要落实国家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等规定,还在“安全管理”一章中专门就实行大数据安全责任制作出规定,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持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大数据安全责任,并就存在多个安全责任人时的责任承担等作出规定,为数据信息加上了一把“保险锁”。
“要推动大数据技术与产业融合,完善数据追溯,充分发挥我省优质产品的品牌效应,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打响我省绿色品牌。”李玉成委员表示。
针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问题,条例明确要坚持市场化导向,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大数据赋能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推动大数据在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应用更加丰富。
陈乾旺委员认为,“政府要指导规划相关产业、制定相关政策,在高校建立大数据相关专业,培养相关人才。”
对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问题,条例推出了设立省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依法设立大数据发展基金等财政、金融、产业政策,以及科研、人才、用地、用电、基础设施、标准化扶持政策措施,为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导致传统的行政治理模式发生巨大的转变。”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宏光说,“对于安徽省来说,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保障了数据的安全,使大数据管理有法可依,为大数据的发展和建设创造了更好的法治环境,为法治安徽建设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大数据服务。”
法治保障高品质生活
打开“皖事通办”网站首页,“美好安徽欢迎您”的搜索框格外引人注目,搜索框下显示的热门搜索中“公积金查询”“社保查询”“租房补贴”等民生热词一一上榜。据艾鸿介绍,“皖事通办”平台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汇聚全省各级服务场所2.4万个、自助终端近6000台、服务事项192万个的政务服务地图,能够精准识别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智能推荐办理方式。同时,创新推出政务服务地图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模式,实现个人事项基本“全程网办”、326件“一件事”全程联办、578项社会服务网上可办、8100余项服务“掌上办”,真正把数据用起来,为安徽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
2021年5月25日,在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学区中心学校举办“小创客科技秀”活动,展现学生们的创新成果和动手能力。 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 摄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将“皖事通办”平台、数字江淮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等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安徽经验做法写入条例中,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大数据是为人服务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大数据时代,要关注无法享受大数据红利的群体,比如部分无法使用大数据的老年人。”为此,条例专门对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服务保障作出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优化传统服务与创新数字服务并行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保障和改善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基本服务需求和服务体验。
大数据发展之路没有终点,只有新起点。进入新发展阶段,安徽大数据发展事业将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数字江淮”建设必将硕果满枝,成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