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键少数”作答法治考卷
文/通讯员 蒋欣如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于浩
核心提示: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开展了一次“关键少数”的法治“会考”:24位厅局长首次亮晒2020年法治答卷。这成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创新法治政府专项监督的一次有益尝试。
“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我们从人民中来,受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履行行政职责,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浙江省经信厅厅长徐旭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部门法治建设、接受人大监督、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及检察建议等都是必答题,唯有认真答题,才能不负重托。
3月24日上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关于2015-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屠轶钦 摄
“人大审议既是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监督,更是支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表示,希望借此契机,省人大与各级人大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
“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履职报告进行审议,将更好地推动部门‘一把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督促政府部门把法律法规执行到位。”浙江省卫健委主任张平说。
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开展了一次“关键少数”的法治“会考”:24位厅局长首次亮晒2020年法治答卷。这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探索履行法定监督职能配套创新举措——除了集中审议省政府法治建设报告外,还同时审议24名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说:“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浙江要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率先突破,就要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强化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推动部门‘一把手’依法行政,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发展、推进改革、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奋力打造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关键少数”的法治答卷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1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将监督的目光放在省政府部门“一把手”的依法履职上。
在“考试”现场,浙江省副省长刘小涛作了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5年情况报告。“法治浙江建设社会公众满意度从2015年的77.8%提升至2020年的91.1%。2020年,共有7.2万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述责述法。”
主播在义乌启铭严选直播基地直播带货。据统计,2020年义乌市电子商务交易额3124.87亿元,同比增长12.86%。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随后,徐旭以《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两个条例的落实为重点,详细展示了如何扎实推进经信领域法律法规施行。“过度担保是民营企业家反映最为突出、最为集中的问题,由银保监局牵头起草相关的政策文件细化相关条款规定,采取分类处置方法平衡各方利益诉求,解决民营企业融资中突出问题,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方敏的答卷同样亮眼: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实施意见,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受到生态环境部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全年查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107件,罚款6.37亿元,移送行政拘留195人、刑事拘留313人。
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渚山村,保洁人员进行日常河道护理巡查。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张平深有感触地说:“浙江疫情防控取得的成绩,与法治作用的强有力发挥密不可分。2020年2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授权政府在不同应急响应等级下,实施分区分级防控策略,确保更加科学精准。还充分吸收固化疫情防控有益做法,修订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应急预案,确保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应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除口头报告外,还有一份份书面报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通林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全力抓好涉农立法,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成善治村6036个;教育厅厅长陈根芳深刻吸取英语加权赋分事件教训,切实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全面提升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水平……
在浙江杭州余杭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关注舒心就医大数据,了解实时就医动态、预约就诊趋势等信息。近年来,余杭区不断推进医疗健康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健康余杭智慧云共享平台”。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履职情况,是政府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深入研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监督条例等规定基础上提出方案,通过系统调研、征求意见、座谈讨论等形成共识,推出创新人大监督的配套措施,听取审议“关键少数”依法履职情况报告,有效监督和推动部门“一把手”依法履职。
打造人大监督工作创新示范样本
谈实绩、摆问题、提建议……厅局长晒成绩的同时,也直面存在的问题,自我揭短:“开门决策”实效有待强化、决策后评估机制有待完善、推进本部门重点领域立法的前瞻性紧迫性还不够强、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需进一步创新、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上需进一步强化、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上还不够严格……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查找问题不遮不掩,而且提出了改进措施。
为什么要听取和审议部门“一把手”的依法履职情况报告?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书面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后,一直在思考如何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这篇文章。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能否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关乎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进展。因此,2021年在听取和审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紧盯“关键少数”,增加了对厅局长依法履职监督这一环。范围覆盖所有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形式则由单一的书面审议升级为听取加审议,并从群众重点关注领域中挑选了3个省级部门“一把手”作口头报告。
有别于部门年度工作报告,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的重点在“依法”两字上,突出主要负责人在其中的作用。报告的内容定为围绕与部门职责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出庭应诉情况等方面。
同时,与厅局长个人依法履职报告一起提交的,还有两份特殊的报告——浙江省法院行政审判基本情况的报告和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由此,1份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总报告、24份厅局长的个人依法履职报告、2份“两院”的报告——“1+24+2”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形式正式确定。
“听取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情况报告,是人大履行法定监督职能的创新。我们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经验做法的总结和提炼,为今后常态化开展这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把这项工作打造成人大监督工作创新的示范样本。”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监督的生命力在于实效性。只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才能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才能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教授郎友兴认为,只有将监督工作搞好,人大这个最广泛的民主形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实现人大的“全过程民主”。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认为,这次专项监督工作,是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的考验。三个作口头报告的部门,聚焦了人大对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卫生健康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重点领域工作的重点监督,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权力运行法治化。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通过专项监督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推动探索人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打造“重要窗口”人大监督标志性成果,全面助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