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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大:以法治力量打造“清新福建”

文/《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赵祯祺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1年05月07日 08:36

核心提示: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作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议,率先将新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写入地方性法规,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在全省打响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法治力量打造“清新福建”亮丽名片。

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森林覆盖率连续42年保持全国首位,水土流失率降至7.52%,生态文明指数全国排名第一,全国唯一一个保持水、大气、生态环境全优的省份……这是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福建向总书记交出的亮闪闪的成绩单。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亦是践行这一重要思想的先行省份。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理念,进行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生动实践,特别是2000年前瞻性率先提出建设“生态省”战略构想,并亲自领导编制《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离开福建后,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支持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4年来闽考察时,擘画了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宏伟蓝图。2019年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多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文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今年3月来闽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要求,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有序推进生态移民,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怀着特殊感情,带着特殊责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要求,打好人大工作“组合拳”,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法治力量打造“清新福建”。

织密织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


2018年8月16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就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摄影/周松

保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生态文明立法摆在优先位置,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作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议,率先将新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写入《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并及时将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的河长制湖长制、集体林权制度、绿色发展绩效考核等改革创新举措和成熟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协同推进水、土、气、固废等污染防治立法,依法守护福建“高颜值”。

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曾五次到长汀调研,并就水土流失治理作出重要批示,推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使“长汀经验”成为水土流失治理的一个生动案例。为了让“长汀经验”在八闽大地落地生根,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水土保持条例总结了水土保持治理经验,将长汀县水土保持治理机制写入法规,将“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谁影响水土保持功能谁补偿、谁承包治理谁受益”作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原则,并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充分吸收厦门垃圾分类经验,将“政府推动、责任落实、完备设施、全民参与”的地方创新制度上升为法规,同时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纳入调整范围,以城带乡,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全国率先将上位法“重污染天气应对”扩展为覆盖所有级别的“污染天气应对”,并强化源头防控,突出地方政府的主体地位和法律的刚性约束,为继续打响“清新福建”金字招牌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梳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遵守上位法规定情况,加强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配套衔接,做好生态领域规章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审查。

截至目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或修改14部生态领域地方性法规,批准制定或修改41部设区市涉生态法规,今年将审议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法规,从而构建起更加严格严密、更加科学合理的福建省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

擎起监督利剑向三大污染开战


2020年8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摄影/周松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以法律的刚性要求,突出监督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全面打响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监督利剑守护“清新福建”的亮丽风景。

打好蓝天保卫战——白天明察、晚上暗访,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建设工地、清洁能源项目和大气监测站点,开展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询问……2018年6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兵分三路,赴全省多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针对大气环境管理水平、臭氧污染、科技支撑能力等问题提出积极打造大气污染防治“福建模式”的建议。

打好碧水保卫战——近百个检查组、近千名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2019年4月至7月,一场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在八闽大地如火如荼展开。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行动,通过联合检查、联动审议、分级监督等形式,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热点,加大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力度,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打好净土保卫战——2020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这次检查紧扣法律规定查找分析问题,了解全省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督促政府等有关部门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此外,2018年以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以及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专题询问,督促政府等有关部门集中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保各项法律制度在福建落地生威。

广泛凝聚全民共治强大合力

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近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大限度凝聚各级人大代表合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这场人民战争,以实实在在的绿色红利造福人民。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每年围绕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议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集中视察,认真吸纳代表意见建议,让立法更“顺民意”,让监督更“接地气”。

人大代表先后走进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了解绿色发展带动乡村振兴;走进长汀水土保持科教园,考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走进南平,调研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互促;走进福州,实地察看内河整治情况……在一次次的视察调研中,一次次与群众互动交流中,代表们更加深刻感悟到,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抓的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本地发展实际,组织代表深入一线视察调研,推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龙岩市永定区人大代表童开建说。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加强督办代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的议案建议,并对农村环境整治等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以点带面提高办理质量。据统计,三年来共办理省人大代表相关建议238件,推动代表的“金点子”切实转化为常委会立法、监督项目,转化为生态省建设的有力举措。

挽住云河洗天青,闽山闽水物华新。“这些年,福建更加郁郁葱葱了。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今年3月,在闽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称赞道。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取得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地方人大应有的贡献。

编 辑: 李倩文
责 编: 余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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