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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迎来修改
“精简版”全国人代会如何“减量不减质”

来源: 央广网  浏览字号: 2021年03月06日 12:38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和议事规则修正草案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两部法律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已施行30多年,均为首次修改。

全国人大组织法颁布施行于1982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分别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委员会和代表的职权职责等。全国人大议事规则颁布施行于1989年,主要规定的是全国人大工作和议事程序,如大会何时召开,怎么提出和审议议案,怎样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预算等。此次法律修改中关于精简会议程序、提高大会议事质量和效率的内容引起了记者的注意。“精简版”全国人代会如何“减量不减质”?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调整了日程,压缩了会期,精简高效,得到各方面高度赞誉。今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延续了去年的“精简版”日程,不仅如此,有关会议日程的相关规定还写入法律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介绍,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总结去年大会组织和服务保障的一些改革举措和经验,对会议日程作了相应规定。“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改过程中,我们就作了相应的规定,把合理安排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作为一个总的原则,在一些具体程序上来体现,其中一个方面是对于会议的一些立法程序作了简化。”    

以往大会审议法律案的程序是“法律草案—草案修改稿—草案建议表决稿—表决稿”这几个环节,被称为“三上三下”。在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中,减少了草案建议表决稿的审议环节。童卫东介绍:“这主要是根据立法法,对于大会审议法律的程序并没有建议表决稿这个环节。第二个从实践看,在建议表决稿这个环节,代表提的意见非常少,所以取消这个环节也不会影响法律案审议的质量。”

童卫东表示,在合理安排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的原则下,现在大会预备会安排在晚上举行,把四次大会全体会改为三次,减少代表团全体会议,保证小组会的时间。另外,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发给代表。所以虽然会期缩短了,但是通过充分准备、简化程序、优化日程,代表们审议发言的时间并没有减少。

对于大会召开的时间,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也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蔡人俊说:“原来我们法律里面规定了大会是每年第一季度召开,这次修改是根据去年的实践,草案增加了一个规定,就是大会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由常委会决定。但是对于会议到底开几天,法律里面不涉及,主要还是根据会议讨论的事项来合理安排。”

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并规定代表“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如何体现全过程民主呢?童卫东表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民主的主要制度载体,全过程民主的理念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中已经得到充分体现。“全国人大代表都不是职业的,有各自的工作岗位,都来自于人民,尤其有相当比例的代表是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全国人大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也是坚持了全过程民主的理念,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比如说每一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代表列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年来在全国建立了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些基层立法联系点被称为“立法直通车”。童卫东表示:“这些基层立法联系点主要有乡镇一级、县区一级、也有设区的市一级,应该说都是比较贴近基层。有的法律草案直接也发到基层立法联系点,他们再组织老百姓来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我们在立法过程中也都非常认真地研究采纳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意见。”

据了解,许多好的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全过程民主”重要理念的生动体现和实践载体。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的修改都是坚持全过程民主、保障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的鲜明特点。(记者 侯艳)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余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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