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对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1年02月22日 12:38

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共有12人次发言。26日,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共有6人次发言询问,栗战书委员长讲话,陈竺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印发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层层压实责任,逐项对账销号,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跟踪监督报告深入细致,针对性强,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大家强调,要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推动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和政策落实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反映出从研发、应用到产业化等各环节仍存在一些问题:(1)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考核评价机制主要还是“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导向没有形成;(2)立项标准和验收标准没有充分考虑市场需要,产出的科技成果缺乏市场竞争力;(3)专利总数多,专利申请数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但能够有效转化的高质量专利少;(4)技术转移服务跟不上,特别是既懂科学技术又懂经济金融的复合型人才短缺。要在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中加快解决这些问题。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将财政资金更多向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等方面倾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十三五”时期,中央有关部门对贫困地区实施了一批转移支付惠民扶贫项目。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后,对其中一些具有连续性的项目,特别是关系基本民生保障的项目,建议继续予以保留,同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更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改进财政管理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闲置、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立项时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还没有完成,资金到位了也无法使用;(2)项目建设需要的配套机制未能及时建立,影响了资金使用;(3)项目周期本身较长,而资金逾期就要收回,无法滚动使用。因此,资金拨付并不是越早越好,要与项目周期、进度相协调,可以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拨款。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标准设计不合理,部分公益一类单位定额标准低于公益二类单位,有的公益一类单位人均财政拨款每年不到8万元,一半左右的经费需要依靠创收解决。建议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充分考虑各类单位实际需求,科学制定、适当提高定额标准。有的出席人员指出,财政部门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部门预算时,将一些大型文博机构日常运转经费也一并压减了。这些机构大部分是免费开放的,创收能力有限,建议予以区别对待,保障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三、提高预算绩效水平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指标和标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一些出席人员提出,把绩效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结果充分运用于预算支出安排,对那些效益不好特别是多年绩效不佳的项目,要考虑核减资金或者取消项目,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坚持“治已病、防未病”的工作思路,完善审计、督促、整改、公示、回访、问效等工作程序,对前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再审计,重点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一些出席人员指出,审计查出的问题,有的是被审计单位执行制度规定不正确、不到位或不及时造成的,整改主体责任的承担者是被审计单位;有的问题发生在被审计单位,但与制度规定本身不合理、不健全或不配套有一定关系,整改主体责任的承担者应当还包括甚至主要是制度规定的制定部门。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要明确区分、切实履行各自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屡改屡犯”率和“屡改屡犯”问题整改率作为衡量指标,在推动问题逐个整改到位的同时,更加注重排查和梳理共性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找准漏洞短板,在深化改革中通盘考虑,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五、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民生资金项目运行情况、各类风险隐患化解情况的跟踪审计,做好对“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情况,抗疫特别国债使用情况的重点审计,更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积极开展境外投融资、互联网经济等领域的财政资金审计,消除审计监督盲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审计机关要围绕主责主业,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实战能力,同时加强对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统筹运用内部审计力量和资源。一些出席人员提出,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破解审计力量不足、审计周期偏长等难题,加强电子政务网建设,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数据互通互信。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从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整体效能的高度出发,推动审计监督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探索建立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移交、监督意见互通的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结果运用“抓小抓早抓苗头”的作用。一些出席人员指出,2015年11月党中央转发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目前大部分被审计部门单位没有做到。要尽快落实这一要求,建立公开制度,在相对固定时间由部门单位网站和审计机关网站同步公布整改结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编 辑: 李倩文
责 编: 余 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