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良法与善治见证三晋大地生态蝶变

文/《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周誉东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0年第21期  浏览字号: 2020年11月24日 15:14

导读:山西,也称三晋大地,其历史悠久、人文璀璨。然而,近几十年来,由于境内矿产资源的开采,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后,山西全省积极作为,谋求生态蝶变。近期,记者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2020年采访团深入山西,在山水林田中体会法与治带来的沧桑巨变。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在这首传唱千年的五绝中,三晋大地山水相依、遥岑千里,直教人心神往之。山西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历史悠久、人文璀璨,同时,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煤炭等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列。然而,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山西兴于煤、困于煤,一煤独大导致产业单一;同时,过度开发导致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生态环境遭受破坏。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先后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等,成为各地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的范本。


    图为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 摄影/周誉东

在上位法修订、出台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先后修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条例,以气、水、土、固废污染防治条例构建的法规框架,展示了山西以法治助推生态环境修复的决心,而良法与善治也在见证着三晋大地的生态蝶变。

山西人大:以法治落实总书记的治汾方略

汾河是山西第一大河流、黄河第二大支流。“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历史上的汾河水量丰沛、素波荡漾,以近4万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滋养了三晋大地。

然而,当汾河奔流至今,流域内的工农业发展使“汾河不断天南流”的盛景不再。近几十年来,人口持续增长、矿产资源过度开采和水资源开采量的加大,使汾河流域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更加严重;同时,大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汾,使汾河河道生态环境日趋恶化,一些河段甚至出现断流。

当山西的“母亲河”变成人们口中“雨季过洪水、旱季没流水、平时是污水”的“病河”,汾河治理迫在眉睫。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一定要高度重视汾河的生态环境保护,让这条山西的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他要求山西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为贯彻总书记的治汾方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职能,开展了一系列立法、修法工作——

2017年,《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明确禁止在汾河源头、主要支流源头等区域开采矿产资源。

2018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修正了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主要通过建立排污许可制度、对排污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增加禁排种类和方式及增加处罚额度四方面的规定,以人大立法为汾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立规划线。

2019年,《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实现城镇生活污水的全收集和全处理。

……

“我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保制度,以法治手段推进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全面实施,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奋力推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山西落地。”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俊明说。

此外,在汾河治理的进程中,人大监督的作用也不可忽视:自2018年开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受委托对省内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推动解决了一批水环境问题。

“这些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让法律、地方性法规在‘十三五’后期汾河治理过程中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太原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袁进说。人大监督的“刚性”促使法律法规真正落地生根,汾河水日益清澈。


    图为改造后的玉泉山。 摄影/周誉东

水污染治理:汾河波复清

法规即出,势成风雷。近年来,山西举全省之力治理汾河水污染。“治汾先治污,治污先管住、管严两岸入河污染物排放量,关键就是要抓好汾河入河排污口、支流、退水渠等排查整治和分类治理,这是治理汾河流域的基础工作、关键举措。”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汾河源头——忻州市宁武县,属管涔山北麓,曾经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是宁武县的重要产业,极大影响汾河水质。相关法规出台后,宁武县在几年间整合了大中型煤矿17座,关停取缔各类污染企业511家,减少废水排放223万吨……

宁武县东寨镇雷鸣寺泉素称“汾源灵沼”,汾河自此涓涓而出,润泽三晋大地。宁武县副县长张国伟介绍,经过治理,汾河源头出水量较过去明显增加,目前能达到每秒20立方米。目前,汾河源的水质已达到国家Ⅱ类生活用水标准,记者试饮一杯,清冽甘甜。

汾河上游——省会太原曾经历过污水直排入汾带来的切肤之痛:过去,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导致汾河太原段水质严重污染,一些河段出现断流。

相关法规出台后,为防止污水直排入汾,太原市全力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其中,“150天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的太原速度让采访团惊叹不已。汾东污水处理厂是太原市目前最大的一座污水处理厂,担负着整个太原市五分之一的生活污水处理任务。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到今年5月30日建成通水,疫情之下,汾东污水处理厂仅仅用了150天就建成投入使用,较计划工期缩短了13个月。“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我们尽全力建设、缩短工期,就是为了尽早建成污水处理厂,开始截污。”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局长张建伟介绍说,“它的建成使用,标志着太原市完全实现了城市生活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

汾河中游——晋中市灵石县,生活污水直排入汾,曾是汾河灵石段水质污染的重要原因。“要确保不让一滴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汾河。”灵石县常务副县长籍永利介绍,为治理汾河,“十三五”期间灵石县财政累计投入超过10亿元,“大头”就花在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中。据悉,灵石全县建成2个城市污水处理厂、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14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和17个农村污水收集池,做到“户户接通管网,污水集中处理”。

在灵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记者看到,污浊的水流进入厂区,经过处理后,化作清澈的细流注入汾河。水质的改善带来的良性生态效应还体现在水量上,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局长李建富告诉记者,汾河水量丰了起来:“2018年之前,汾河灵石段经常断流。今年的检测结果显示,灵石段水流量不低于每秒30立方米。”

汾河下游——运城市万荣县庙前村是汾河入黄河的最后关口,自2019年8月开始,这里设立国考段面生态环境监测站,实时监测汾河入黄口的水质情况。“汾河入黄口庙前村断面的水质已经稳定达到地表Ⅴ类水质,真正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山西省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峰说。

如今,汾河流域水质已全部退出劣V类。纵观汾河流域,在源头,污染企业关停、一泓清泉涌出汾河;在中游,污水处理厂建成,生活污水化作清流注入汾河;在下游,生态环境监测站矗立,确保清澈汾水流入黄河。源流之中,清浊之间,“法”的权威与“治”的高效尽显。“通过人大立法和监督,保护汾河流域的相关政策能够落实,成为实实在在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举措。”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广播电视台首席主播李桂琴说。

土壤污染防治:矿山废土变青山沃土

土壤是维系人类生存繁衍的必要条件,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只有土壤干净,才能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只有土地安全,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今年8月,栗战书委员长在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时指出,要全面有效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抓住重点,细化措施,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防治工作。

在此次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组了解到,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山西省不断强化防治措施,压实法律责任,提升治理水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矿山众多、河流浑浊的山西曾备受土壤污染之苦:一些农田因引污水灌溉受污染,产出的农作物对人体有害;一些废弃的矿山变成“垃圾山”,成为向市区输送粉尘和污水的源头……近年来,山西经历了怎样的“刮骨疗毒”,让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流涧村农田:土壤修复进行时。小店区位于太原市东南部,是全市的粮食、蔬菜主产区,然而,位于该区北格镇流涧村的一片农田却因引污水灌溉,产出了对人体有害的农作物。“曾经,工业及生活污水进入周边水系,其中的镉、汞等重金属以灌溉用水方式进入土壤,最后导致产出的农作物危害人体。”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赵龙介绍。近年来,中央和山西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流涧村的这片农田就在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中。几年来,通过翻土置换、钝化改良+微生物降解+低积累作物种植、植物修复+农艺调控等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这片农田已基本“解毒”。“经采样监测,修复后的土壤种植农产品籽粒全部达标。”赵龙说。

玉泉山:矿山变青山。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泉山,曾经是100余家矿产企业扎堆、7个大型自然垃圾场聚集的矿山,是向市区输送粉尘和污水的源头,如今却是AAA级景区。巨大转变的背后,是一群退役军人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和敢于劈山裂石的勇气。2009年,太原市出台政策,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山西晋峰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俊平便领着公司里数百名退役军人扎根玉泉山,进行了一场大改造。十年间,“张俊平们”治理山体破坏面、荒山荒坡达70%,治理大型垃圾场5个,种植各种树木550余万株……玉泉山从“垃圾山”变身青山,更成为接待500多万观光人次的“金山银山”。

可喜的是,在山西,新开采的矿山与昔日玉泉山的遭遇截然不同。今年1月1日,《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明确矿山企业在开采、选矿、运输、仓储等活动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土壤环境。同时,针对采矿企业的“谁破坏、谁治理”,鼓励社会资本的“谁治理、谁受益”被写入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采访团在山西看到,开采中的矿山一手搞开采一手抓修复,原本因施工裸露的山脊披上绿妆。

综合治理:山水相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山西境内有“两山七河一流域”,如今,这块广博的土地,其生态环境保护是“山水相依”的局面。青山,关乎植树造林、涵养水土、生活和农用污水治理,直接影响河流水质;而流域内的水环境质量又间接影响山上林间的植被生长、田间的农作物品质。

在山西,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势在必行。据悉,山西省坚持全省统筹、省市联动、市市协同,全面完成“两山七河一流域”以及湖泊、湿地、泉域等保护性立法,共安排立法项目43件,其中省级层面10件,市级层面33件。

2017年3月1日,《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明确禁止在汾河源头、主要支流源头等区域开采矿产资源;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统筹规划,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

在汾河源头,采访团了解到,宁武县不仅通过取缔污染企业“治水”,还通过人工造林35万亩、退耕还林1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1.3平方公里“治山”,最终山水齐治,守护了汾河源。而在这个过程中,有个问题更值得探讨: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如何维护流域内居民的发展权利?宁武县的做法是:居民为生态让步,政府为居民铺路。

“宁武为全省汾河保护作出了重大地方利益牺牲,但是生态环境保护是必须要抓的大事。”宁武县副县长张国伟说。据介绍,宁武县政府大力扶持居民发展养殖业、光伏发电、中药材种植业等绿色产业,已经实现了全县脱贫。

位于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的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593.85公顷,于去年底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实际上,这片湿地总面积412.92公顷的“汾河之肺”生态环境治理,也曾经因治理模式的“单打独斗”,一度举步维艰。

“以前我们退耕还林和水源治理是相对分离的,往往一项治好另一边又起来。现在,我们通过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争取国家的支持,进行综合整治,效果一下就上去了。”静乐县委副书记王昕介绍,经过治理,汾河川的水土流失得到遏制,改变了以前不适合种树的状况。同时,降雨量由往年的460毫米增长到500多毫米,由此也带动了区域内汾河水量的增长。

在一些资源匮乏的山村,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往往导致“越穷生态环境破坏越重”的恶性循环。此时,易地扶贫搬迁势在必行。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时指出,易地搬迁不仅是为了解决住得好的问题,更是为了群众能致富。要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精心选择产业项目,确保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

在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丰润镇庆鲁沟,采访团看到了易地扶贫搬迁带来的可喜变化。庆鲁沟有8个村,总人口1642人,曾经坡陡沟深、水土流失严重的地质状况导致村民生产收入很低。静乐县委副书记宣文晓告诉记者:“(这儿)水土流失严重,雨水少了,庄稼长不出来;雨水多了,土又流走了。”

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忻州市对庆鲁沟进行了整沟治理,在保留2个村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等形式,对其余6个村实施整村搬迁。宣文晓介绍,留下的村民,通过参与造林、担任护林员获得劳务收入;而搬迁出去的村民,则通过原有耕地的退耕还林,获得经济林的收益。此外,光伏发电和旅游创收等也成为村民的“摇钱树”。

如今,映入采访团眼帘的庆鲁沟,农舍整齐有序、青山绿水、绿树成荫,正是一派“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景象。

其实,山西的生态蝶变不仅发生在采访团几天的见闻中,更悄然发生在广大山西人民的生活中、奋斗中:2000年至2017年,山西植被生态质量改善居全国之首;今年6月底,汾河流域13个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今年1月至8月,山西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1.8%……希望中华环保世纪行再来山西之日,正是其化茧成蝶之时!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刘静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