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王家胜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宋普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刘粤军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