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经费管理办法
2016年4月22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理事长会议通过,2020年5月8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会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全部收支纳入财务核算和管理,接受民政部门的年审和审计部门的审计,按规定缴纳税费。
第三条 本会秘书处负责各项经费管理,并向会长办公会议报告各项经费收支情况。会长向理事会报告年度经费收支情况。
第二章 经费的预算
第四条 每年11月份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下一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并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五条 经费收入来源包括:
(一)有关部门委托本会研究课题的拨款;
(二)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 经费支出包括:
(一)业务活动支出: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图书资料费、印刷出版费,审稿费、咨询费、劳务费等。
(二)课题资助支出: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费、印刷出版费,稿费、审稿费、咨询费、讲课费、评审费、绩效奖励费、劳务费等。
(三)人力资源支出:工资及补贴等。
(四)办公费用支出: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等。
(五)其他支出:利息支出、汇兑支出、税金及附加等。
各项支出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经费的审批
第七条 纳入年度经费收支预算范围的开支,经办人按照经费开支管理的要求报秘书长审批。
第八条 经费开支依据年度预算方案。年度预算方案的变更调整应由秘书处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九条 经费的具体开支程序为:经费开支由经办人交财务,财务审核后报秘书长审批。
第十条 财务对下列情况有权拒绝办理:
(一)经费开支超预算的;
(二)不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
第四章 经费的报销和预支
第十一条 一般经费支出由经办人提供相关批件复印件并在票据上签字,报秘书长批准后再交财务审核报销。
第十二条 预支现金,由秘书长审批。秘书长不在京时,与秘书长的通话记录由经办人和财务签字后可作为支取适量急用现金的依据,过后需秘书长在电话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