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共有37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减税降费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出台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减税降费措施实、力度大,取得良好效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调研报告扎实细致,针对性强,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大家强调,面对外部环境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仍然比较困难的形势,要落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完善减税降费措施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应继续坚持减税降费大方向,建议:(1)减税降费政策应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同向同步,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促进市场公平等政策统筹推出,形成政策利好叠加。(2)对刚超过小微企业标准、处于跨跃式成长关键期的中型企业,继续给予一定时期的税收优惠。(3)给予困难企业更多扶持政策,将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4)坚持精准施策,建立税收优惠政策退出机制,引导走出经营困难局面企业逐步实现正常缴纳税费,将清洁可再生能源使用情况纳入税收优惠条件。(5)减免企业社保缴费率应统筹兼顾职工权益保障,避免顾此失彼。社保基金地区间不平衡问题凸显,一些省份收支缺口较大,应抓紧推进社保基金全国统筹。(6)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涉企保证金和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对一些地方调研发现,当地企业对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的知晓度不足,各级地方政府应落实宣传责任,加大政策宣传推送力度;出台税费政策时,应设置合理过渡期,让纳税缴费人普遍知晓,降低政策溯及既往的核算操作成本;各级税务部门应优化税务服务、提高办税透明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有些出席人员建议,加强对减税降费实施效果的督察评估,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督促问题整改。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有些出席人员指出,截至11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同比增长0.5%,全国非税收入同比增长25.4%,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高达16.4%,应将非税收入的增速和规模保持在合理范围;清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应综合评估、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加强绩效管理和人大审查监督;全面评估现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逐步规范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防范和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对个别地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垄断性企业落实政策不到位,甚至变相乱收费的,应从严整治。
三、进一步改革完善税收和养老保险制度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当按照“简税制、低税率、宽税基、少优惠、严征管”的原则,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税收制度;加快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建议:(1)通过改革完善现行税制等多种方式,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2)继续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将税率由三档简并为两档;完善进项税抵扣链条;落实完善留抵退税的分担机制。(3)进一步完善所得税制度。探索将中间试验费用纳入研发成本加计扣除范围,适当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结合自贸区和自贸港的建设,研究分析采用吨位所得税的可行性;增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减轻工薪所得税负;对跨年度计算薪资报酬的职业,设置更符合实际的减税认定区间。(4)继续推进消费税改革,适当调整征收范围,改革征收环节。(5)关注线上线下交易税收公平问题,研究对从事数字经济活动的行为依法规范征税。(6)清理规范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编制并公布税收优惠目录,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和评估退出机制,探索逐步建立税式支出预算制度。设立税收优惠政策应谨慎适度,尊重市场基础性作用,维护公平竞争。(7)抓紧推进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优化制度设计,摒弃政府和企业“讨价还价”的“交易型”征收模式,扭转名义费率高、实际缴纳不足的现状。(8)加强政府收入法治化建设,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大力提高立法质量。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四、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部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刚实施了半年,对全年财政收入增速的翘尾影响不容低估,地方政府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和县一级政府财政压力更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严峻考验。各级政府应抓紧制定过“紧日子”的具体措施,做到有保有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学前教育普惠资源、困难学生资助、“三区三州”教育发展等重点支出。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当加快产业发展,多途径稳定和培植税源。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减税降费是“收入端”改革,还应配套做好“支出端”改革,支持各级政府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事务交给社会,如建设性支出应当更多由市场主体承担,公益性公共服务应当更多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
五、统筹做好2020年财政预算工作
有些出席人员建议,精确研判收支形势、科学编制预算十分重要。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中央财政部门加强对2020年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指导,认真研判收入形势,合理预测收入目标。完善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数据共享机制,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和人大统筹做好年度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推动做好全年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