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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机关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
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根据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规定,为做好全国人大机关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就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将通过短信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进行面试确认,请有关考生务必于2020年1月14日17:00前通过短信和传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1.请考生收到面试短信通知后,直接回复短信平台,回复内容为:报考职位+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面试。同时,请填写《确认参加面试声明》(详见附件1),并传真到010-83072425。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确认参加面试声明》的备注栏中一并说明。

3.放弃面试者请填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于2020年1月14日17:00前传真到010-83072425。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页)。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面试确认时传真的《确认参加面试声明》原件。

(4)报名时扫描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6)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

(7)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和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正反面)。

(8)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正反面)。

(9)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任职定级审批表》复印件。

(10)如考生报考职位有特定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岗位说明书或可公开的工作内容文档等,可以证明工作内容和相应年限即可)。

(11)选调生(含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和普通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录用选调生审批表》复印件。

(12)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身份识别使用,切勿修图;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职位、姓名、准考证号)。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除明确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外,均需提供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

请务必将上述材料按要求的顺序整理排序,于2020年1月2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请勿使用平信、挂号信或邮政小包)寄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干部调配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政编码:100805,收件电话:14700465872。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材料”,恕不接待本人送达);并将与第(12)项同底版的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不低于600*800像素)发送到邮箱rendarenshiju@163.com。

面试时,请考生携带第(1)(5)项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注意事项

1.全国人大机关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拟于2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面试公告将于近期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2020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2.参加面试的考生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关闭通讯拦截功能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联系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联系电话:010-53365972。

 

附件:1.确认参加面试声明

      2.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2020年1月14日  

编 辑: 张绵绵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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