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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2020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

二、面试确认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将通过短信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有关面试事宜,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1月9日17:00前通过短信和传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1.请考生收到面试短信通知后,直接回复短信平台,回复内容为:报考职位+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面试。同时,请填写《确认参加面试声明》(详见附件2),并传真到010-83072425。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确认参加面试声明》的备注栏中一并说明。

3.放弃面试者请填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于2020年1月9日17:00前传真到010-83072425。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页)。

(2)面试确认时传真的《确认参加面试声明》原件。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4)学生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毕业成绩单(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5)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身份识别使用,切勿修图;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职位、姓名、准考证号)。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除明确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外,均需提供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请务必将上述材料按要求的顺序整理排序,于2020年1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请勿使用平信、挂号信或邮政小包)寄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干部调配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政编码:100805,收件电话:14700465872。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材料”,恕不接待本人送达);并将与第(5)项同底版的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不低于600*800像素)发送到邮箱rendarenshiju@163.com。

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上述提供复印件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19年2月20、21日,具体安排详见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别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0正式开始,考生全天候考。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报到地点,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8:3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北门(人民大会堂宾馆斜对面)。

面试地点: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

五、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信息中心系统部应用开发管理技术岗、系统部数据资源管理技术岗、信息安全部网络安全运行岗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于面试当天举行,其中:系统部应用开发管理技术岗上机进行程序设计、编程;系统部数据资源管理技术岗上机进行数据库设计、建立;信息安全部网络安全运行岗职位进行网络安全及网络基础知识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

本次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参加考试时也不得携带工具书等任何参考资料或辅助电子设备。

六、体检

参加面试的全部考生均需于面试前一日参加体检(详见附件1)。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照片的同版2寸证件照1张,到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北门集合参加体检。体检前三天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注意休息,避免熬夜和剧烈运动;请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和营养品;如有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的情况,请自行佩戴有框眼镜参加体检。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和体检结束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通过电话通知考察人选,没有列为考察人选的不通知。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关闭通讯拦截功能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仅限考生本人进入办公楼,不得带入亲属等随行人员。候考室内要保持安静,候考室及考场内禁止考生使用手机、电脑、智能手表、电子书等电子产品和上网设备,不允许考生之间互相交谈。

3.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全国人大机关负责为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提供午餐。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联系电话:010-5336597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

乘车路线:北京市内乘坐公交车到前门、前门西、天安门广场西或供电局等站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到前门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天安门西站下车后,步行至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北门(人民大会堂宾馆斜对面)。请考生在办公楼北门外等候,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办公楼。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确认参加面试声明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2020年1月9日  

编 辑: 张绵绵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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