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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促进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高敬)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草案二审稿内容更加丰富,制度设计更科学,建议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内容,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管理等。
窦树华委员说,地方对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地方法规很希望有上位法支持。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设施建设要加大投入;生活垃圾减量化是全社会的责任,要动员全社会参与,草案应加强这方面的内容。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宫蒲光提出,过度包装已成为日常生活垃圾的一个重要贡献源,建议加大关于过度包装的约束性规定。
李锐委员提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取得较好效果。修订草案二审稿仅规定国家建立电器电子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议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适用范围予以适当扩充,比如将汽车、电池和包装物也作为适用对象。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金南说,危险化学品在废弃后,其易燃易爆等特性没有消除。为防止出现事故引发次生的环境污染,在转为固体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前,应当进行安全性处置,消除其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建议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要求规定进行修改。
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二审稿加大了处罚力度,但是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环境污染特点是一次性污染明显,建议按次数处罚,在一定时间内多次违法的应加大处罚力度。
编 辑: 张绵绵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