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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之声]应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张维炜11月20日北京报道:10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审议发言时提出的意见建议。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管理行政化色彩仍然较浓。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在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赋予高校更大办学自主权,指导高校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有的出席人员建议,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把专业设置、人事管理、研究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权限下放给学校。有的出席人员提出,高校常常在前一轮考核的收尾阶段,就要开始准备新一轮考核,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合理调整考核周期。有的出席人员指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中,既有政府部门“放不下”的问题,也有高校“接不住”的情况,一些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可操作性不强,导致高校对承接放权存在顾虑。建议深入调研、细化措施,保证政策落地。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强高校校长队伍建设,做好后备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打造一支高质量的教育家队伍。
编 辑: 张绵绵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