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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治理现代化 地方立法要作为

——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座谈会侧记

来源: 云南日报  浏览字号: 2019年11月18日 14:06

 地方人大立什么法、怎么立法?11月13日至14日,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举行,一场从理论到实践的地方立法工作“深度交流”在初冬的春城展开。

“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启国家治理现代化新征程之际,要把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会议期间,来自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的分组讨论和交流发言,畅谈各地在促进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在此次大会交流发言中介绍了近年来我省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生动实践,获得不少“点赞”:

——围绕“三个定位”开展立法,助推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2019年1月,省人代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目前,《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已进入立法程序;有关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立法调研工作已经启动。

——生态环保立法成效突出。到目前为止,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中,生态环保类法规占了27%,为保护云南的蓝天碧水净土、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今年内,我省将全面完成修订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认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问题,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个最严”要求。

 ——立足发展改革需求和地方特色推进立法。为解决城乡发展中存在的违法建筑突出问题,及时出台了《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提供了“云南经验”;制定《云南省禁毒条例》《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等,为维护社会治安和边疆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地探索,亮点频现。交流中,有关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也分享了不少先进工作经验,值得云南学习借鉴。

北京市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对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行业部门参与立法工作的方式作出制度性安排。今年8月,市、区人大常委会就修订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联合组织“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主题教育,全市1.2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24万余名市民和4000多个基层单位就条例修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上海市坚持法治和改革相伴而行、协同策进。今年3月全国人代会通过外商投资法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启动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起草工作,并在今年5月表决通过了该决定,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发挥重要引领保障作用。

湖北省健全省和市州人大立法项目选题的联动机制,对省、市(州)两级立法项目进行统筹协调,减少重复立法、同名立法、同质立法。自行使立法权以来,湖北省、市(州)法规目前80%以上均是创制性立法。

……

“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是提升地方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基础。我们的责任更重、任务更多、要求更高了。”这是与会人员的共识。大家表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记者瞿姝宁)

编 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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