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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奏响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最强音

张宝山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9年08月19日 16:29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和最新指示精神,把维护、保障、发展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彰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鲜明特质。”7月18日上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震宁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表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回顾总结中弘扬优良传统,在务实创新中再创新的业绩,努力谱写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崭新篇章。

1979年12月30日,是江苏地方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史上极具标志性意义的一天。这一天,江苏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69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历程由此展开。

在党的领导下,江苏省历届人大常委会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地方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形成了届届传承的若干优良传统和充分体现省情实际的鲜明工作特色。

40年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积极推进代表工作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以优质立法保障善治,切实维护民众权益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把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明确提出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工作方针。40年来,制定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其中省级层面法规352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683件。

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工作取向,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项目规划上特别注重呼应人民群众立法需求。江苏省从八届人大常委会开始制定第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到目前已连续制定了六个五年立法规划。

2018年换届以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要求编制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都紧扣全省人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紧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精选立法项目,力求通过立良法保善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法规制度设计上,省人大常委会特别注重维护民众合法权益。及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立法制度安排,既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又兼顾不同群体合情合理的个性化诉求,寻求方方面面都能理解接受的最大公约数,力求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严格防范通过地方立法不恰当地固化部门权力,既赋予有关方面必要的干事管事权限,又对权力的合法规范行使作出相应的约束性规定,合理稳妥处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公权与私权、管理与服务等法律关系,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

在立法方式上,省人大常委会特别注重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和方式。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推进立法工作,建立立法决策咨询专家库,组织委员和代表深度参与立法活动,调整优化地方立法基层联系点布局,公开广泛征求全社会对所有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加贴近省情实际和主流民意;扎实推进立法中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立法协商等工作,力求更加充分地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群众利益方面的特殊作用。

以有效监督助推大事,持续增进民众福祉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大事要事难事新事,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实践中不断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助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国家法律法规在全省的贯彻实施。40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报告410项、开展执法检查63次、组织专题询问14次、审查规范性文件635件。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更加主动地将助推若干民生大事实事作为工作重要着力点。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听取审议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梳理出农村产业质态效益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等具体问题,推动各有关方面补齐现代农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短板,同时还就苏北农村居住条件改善、深化教育改革、实施乡村公共空间依法治理等开展专题调研,汇集民意、聚合民智,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人大的意见和建议。

在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常委会持续多年关注应对社会老龄化这个重大议题,听取审议养老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等专项报告,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多措并举破解养老难题。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支持政府创建并落实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促进面向基层、面向民众的基本公共服务向全覆盖、规范化、高水平提升,使全体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逝有所安等最基本需求得到最基本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一直重视推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就是1984年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为了着力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专门就依法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决议,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全省各级政府编列三年必须解决的问题清单,并将阶段性整治的工作及成效作为政府年度环境报告的必备内容。为了全面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上下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按照执法检查新定位,落实“严深细实”新要求,深入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明查暗访相结合,致力于把问题找准找实,并推动各地各部门即知即改,按照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同于以往的明确要求,尝试让人大监督“长出利齿,并咬合有力”,依法推动老百姓身边若干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

以代表机关明确定位,及时呼应民众期求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是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40年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开展“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服务、支持、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

实践中,强化“两个联系”充分反映民意,是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的可行管用举措。1980年,江苏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制度。2014年“两个联系”若干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深化了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全方位联系。

2018年换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基层代表、常委会主任轮流接待代表制度;有序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力争做到五年任期省级人大代表全覆盖;在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制度化安排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推动完善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制度,推进代表活动载体平台提档升级并向村居社区拓展延伸,鼓励和支持各级代表定期联系接待选民,常态化直接了解民众心声。在此基础上,创办《代表之声》内部参阅资料,将各级人大代表重要意见建议专呈省主要领导,直送直接相关的方方面面,打造社情民意“直通车”。

紧扣民生热点,进行务实的调研视察,是省人大常委会为加强代表工作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及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常委会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先后就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等民生热点议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在此基础上,汇集提交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督办议案、建议工作,力争让人民群众认可。首先,着力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在人代会前先行组织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引导代表聚焦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突出问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其次,重抓议案、建议办理,近两年重点督办的39件代表建议中,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占比过半,其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范民宿管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等建议,都直接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代表满意、群众受益、可见可感的实际成效。

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陈震宁表示,40年来工作实践使江苏全省上下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形成了这样一些深刻明确的共同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各方面和全过程,时时事事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上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特殊职能作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对人民负责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标准,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始终坚持探索创新,在总结、继承、完善、提高进程中不断优化完善人大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内涵新形式新载体,切实推进制度与时俱进,工作常做常新。

编 辑: 冯涛
责 编: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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