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11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五件法规草案,通过了《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两江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审查批准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分别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和"一府两院"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根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4年1月19日召开,会期三天半。这将是我市设立直辖市以来会期最短、安排最紧凑的一次人代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在闭幕时强调,现在离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召开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努力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是常委会向代表大会负责的法定责任和实际行动。市人大常委会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动力,扎实推进各项履职工作。同时,精心筹备好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既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更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为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而努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翁杰明到会就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栖伟、郑洪、杨庆育、周旬、杜黎明、沈金强出席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杨冰)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