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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法规案

来源: 重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2月03日 14:43

  11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通过了《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修正案》,该条例将于2014年1月1起施行。通过了《重庆市消防条例修正案》,该条例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修订通过的《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通过完善资质管理、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有利于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保障和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经修正通过的《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修正案》,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删除了在液化石油气中可以掺混二甲醚的规定,避免了安全隐患;同时,将二甲醚单独使用的经营和监管纳入参照执行范围,弥补了监管缺口,扩大了城镇燃气供应的品种,方便了群众生活。经修正通过的《重庆市消防条例修正案》,吸纳该条例立法后评估的成果,落实了消防产品使用领域主体责任、细化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调整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范围,为加强消防工作提供了依据。(庄枝新)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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