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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初审省十二五中期评估报告

来源: 云南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0月30日 09:35

  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审议省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作准备,2013年10月23日,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汇报会,听取省发改委汇报《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刘绍忠主持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同时,《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工作监督条例》也明确规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财经委要组织听取计划部门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初步审查。为做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的准备工作,财经委邀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的领导参加了汇报会。

  在听取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喜良介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以及省发改委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有关情况后,与会人员针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大家认为,《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经2011年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实施以来,经过两年半的努力,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省两年多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总结成绩客观实在,分析问题准确到位,安排工作科学合理。同时,与会人员对评估报告中关于桥头堡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工业发展、科技投入、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交通建设、耕地保护、新能源、城乡居民增收、扶贫开发、民生工程建设等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纳宗会、张德文、赵新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郑维川、刘子杨、何天淳、杨润新,省人大财经委财经委委员董英出席了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的领导应邀参加会议。(田黎红)

  图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主任讲话

  图二 :省人大财经委刘绍忠主任委员主持会议

  图三:省发改委主任王喜良对“十二五”中期评估情况作说明

  图四:省发改委王喜良主任、海文达副主任率省发改委相关处室领导参加会议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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