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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评估《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实施绩效

来源:   浏览字号: 2007年04月09日 00:00
  2007年4月4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木拉提·尤努斯、副主任成丽娴,带领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组成人员,对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实施《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的绩效进行了评估,并听取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发树同志所做的《关于〈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  

  这次评估内容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实施的效果,包括实施的基本情况,宣传贯彻、行政执法、配套性文件的制定等情况,以及该条例实施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二是该条例中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认真贯彻实施《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一年多来,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实施该条例;2.组织起草制定、出台了《乌鲁木齐市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3.加强了外埠肉品流通监管工作,鼓励引导本地企业树立品牌意识;4.全面实施了生猪屠宰待宰八小时制度;5.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等违法行为;6.加大畜禽屠宰企业监管工作的力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已经连续7年荣获“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6年12月,由于乌鲁木齐市在畜禽屠宰立法、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监管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又被国家商务部授予“全国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在贯彻实施《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制约着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薄弱,人员、经费、交通工具缺乏,监管措施不到位;二是没有扶持鼓励资金,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三是私屠滥宰牛羊、禽类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四是在国家立法、统一着装等方面有待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木拉提·尤努斯主任对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实施《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的绩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各项管理制度也得到了认真的落实。他要求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07-04-09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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