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议案228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现场
天山网讯(记者贺臻摄影报道)截止1月28日12时(北京时间),出席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族代表,共向大会提出议案228件。
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将马建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的议案,巴哈德尔·阿不都艾力木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修订《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的议案,艾沙江·吾买尔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议案,艾沙江·吾买尔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力度的议案,卢向豹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蓝天工程后续工作的议案,黄三平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议案,甫拉提·吾守尔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对新疆特色餐饮发展引导工作的议案,热罕古力·塔力甫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南疆三地州农产品加工、销售具体扶持政策的议案等8件议案立为大会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大会议案将由大会主席团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经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研究提出交办意见后,由主任会议决定,分别交自治区有关部门办理。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大会还收到代表对自治区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817件,连同议案改作建议、批评、意见的220件,共1037件。根据有关规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由大会秘书处交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提出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交自治区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组织、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