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人大对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月2日,奎屯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消防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前期走访相关责任单位的基础上,检查组听取了公安局、消防大队、规划局等单位的简要汇报。并实地检查了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对消防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改善消防设施和消防机构的环境条件。市公安消防部门认真落实《消防法》,市规划、建设、教育、安监、劳动、民政等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都对消防工作给予了重视和关心,并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为确保奎屯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对做好我市消防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抓好思想建设。要通过多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抓好《消防法》宣传工作,努力使全市干部群众了解《消防法》,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人人都有的消防安全意识的浓厚氛围;二是抓源头,抓基础。加大对老旧建筑物的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对新竣工的建筑设施,要把是否达到消防要求,作为重要的验收指标,要防患于未然;三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在着力打造好消防大队这支消防主力军的同时,尤其是要加强学校、商场、油库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场所的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落实人员和消防设施;四是抓好制度建设。要实现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努力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良好消防工作机制。
检查组希望公安消防部门与相关协作部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协作配合,着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