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1月10日召开
1月4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关于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和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等。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1月10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乃依木·亚森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2011年12月15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补选的9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9名代表的当选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建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确认补选的9名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作了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的说明,各项名单草案和说明交会议审议。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承德作了关于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条例(草案)已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新时期新阶段,制定出台此条例很有必要,将会进一步推动规划工作的法制化,做到规划先行,保证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应当尽早出台。本次会议将审议条例(草案修改稿)。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薄晓作了关于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新形势对如何推动新疆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我区旅游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条例修订十分必要。本次会议将审议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蒲仕裕作的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栗智、买买提明·牙生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