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大工作开创新时期新局面
天山网讯(记者周曼报道)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尤其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确保了宪法、法律的遵守和执行,营造了有利于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良好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在这些工作中,有些可以说是创新式的,更加增添了新时期下我区人大工作的时代感。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重点更加突出
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为标志,我区进入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历史进程中,人大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越繁重。在去年年底,自治区召开了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时期新阶段我区的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会议召开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起来,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与党委保持同心同向同调同力,在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思想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与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的一致。今年4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组成考察团赴内地考察,这次学习考察,是自治区人大贯彻自治区党委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的一次重大举措,是常委会党组提升促进发展能力的一项重要实践,也是创新人大工作、践行新疆效率、开启人大系统解放思想、学习讨论的一次重要活动。通过考察,大家深刻领悟了自治区党委以新疆效率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进而创造新疆奇迹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深刻体会了加快我区后发赶超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深刻领会了常委会党组创新工作、提升服务大局能力的工作思路。
在行动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部署工作。在立法与监督中,人大常委会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突出民生问题,突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同时还利用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推动自治区重大问题的解决。今年,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研究推进三塘湖煤炭资源开发利用问题,其中所做的方案内容和调研报告得到了自治区党委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转变立法观念,推进地方立法
随着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战略决策和“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早启动新的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与推动实施“十二五”规划相衔接,同时进一步转变立法观念,切实从注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社会立法并重转变,从管理型立法向服务型立法转变,从数量速度型立法向质量效益型立法转变,从粗放型立法向精细化立法转变,使地方立法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符合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要求,更加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区重视发挥立法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保障作用。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条例,对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制定的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对于规范合同格式条款、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同当事人平等、公平交易地位和权利,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重视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在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时,突出强调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制定的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修订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对于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和提升区域特色文化,促进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重视加强民生改善、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就业是民生之本。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解决就业问题的部署,及时启动了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的起草工作。贯彻“两个可持续”的要求,制定新疆天山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同时还制定了自治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自治区邮政管理条例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法规起草和审议质量,我区还创新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努力拓宽法规草案起草渠道,探索形成多元化起草机制,有选择地开展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起草,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和各方面的意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关系民生的重要法规,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探索建立了与自治区政协协商立法机制,就5部涉及面比较广的法规,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征求了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意见。聘请了21名法律专家组成立法咨询专家组,加强对法规草案的论证工作。
多种形式监督,确保取得实效
监督是人大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紧围绕推动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及“十二五”规划纲要,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实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去年10月中旬组成7个督促检查组,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对14个地州市的自治区重点项目特别是新开工项目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并认真分析研究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党委专题听取各检查组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推动我区改善民生重大举措的实施。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草原退化及牧民定居情况的专题调研,促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自治区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针对检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政府切实把农业科技进步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在推进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上,常委会积极主动多方筹措资金和物资,分别在福海县、塔城市、和田县、叶城县建设了四个示范点,帮助165户农牧民群众建设了人畜分离的安居房,带动了当地两项工程的规范化建设。
此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高度重视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去年12月,常委会组成八个调研组,深入30多个单位和部门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和完善“十二五”规划作出了努力。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需要,常委会每年都会根据不同的主题开展天山环保行活动,通过调查分析,查找某一领域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加以整改。在日常工作中,常委会继续加强预算审查和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两院”的工作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区的监督工作也有了创新。在7月2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的联组会议上,我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实施自治区重点项目总体情况以及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举行专题询问,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畜牧厅、水利厅等12个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在监督工作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转送“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并要求报告结果。对重点问题、重点工作的调研报告,及时以专报形式报送自治区党委,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