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人大常委会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也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成立60周年,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3月31日到4月2日,巴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副主任买买提明·卡德为组长、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巴州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州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焉耆回族自治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部分社区、学校、民贸企业、民生建设项目,与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座谈,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管理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教育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及各类人才、改善民族关系的情况。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撑。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都把发展经济和社会建设作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键环节来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自治机关认真研究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用好用活民族政策,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延声)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