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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纪念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颁布20周年

来源: 新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11日 09:22

  新疆人大网讯:11月8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纪念《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颁布20周年。

  据了解,我区民族乡的建立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截至2012年,我区共有民族乡42个,建乡民族有9个,其中哈萨克族民族乡13个,蒙古族民族乡10个,柯尔克孜族民族乡6个,回族民族乡5个,塔吉克族民族乡4个,锡伯、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族民族乡各1个,其中人口较少民族6个。主要分布在11个地州市,29个县市区。民族乡的建立,更加充分、广泛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各项政治权利,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截至2012年末,全区民族乡干部总数1512人,其中建乡民族领导干部504人;42个民族乡246个行政村中,已通公路的村246个,通自来水的村191个,通电的村246个,通电话的村240个;民族乡有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小学91所,教学点14个,在校生35091人,幼儿园50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

  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在座谈会上说,《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颁布20年来,有效促进了民族乡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要千方百计加快民族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确定符合民族乡实际、体现民族乡优势、具有鲜明特色的发展路子,将着力点放在培养和壮大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上,切实增强民族乡自我发展能力。要加大对民族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项目、教育、文化、卫生等经济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和扶贫开发力度。要充分发挥民族乡的主体作用,调动和发挥农牧民群众勤劳致富、主动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强文化建设,满足民族乡群众文化需求。要维护好民族乡的和谐稳定,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等8个民族乡的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主持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约尔古丽·加帕尔作了关于民族乡工作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副主席吉尔拉·衣沙木丁出席座谈会。

  14个地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分管领导,42个民族乡代表和所在地29个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座谈会。

  会后,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自治区博物馆。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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