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人大主任李淑香在市县区人大主任座谈会上的发言
突出民生主题 务求监督实效
(2009年5 月)
我们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为契机,突出民生主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强化监督手段,规范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有力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把握重点,精心选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用抓住主要矛盾的方法分析和确定监督工作的重点。2007年全国人代会上“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廉租房建设”问题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从我市廉租房制度的实施情况看,棚户区存量较大,在2005年的统计中居全省首位,相当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未能得到改善,没有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为此,我们决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着力促进我市廉租房制度建设,把逐步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作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连续抓几年,努力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佳木斯作出不懈的努力。
深入调研,求真务实,为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奠定基础。为了确保对我市廉租房制度建设情况吃得准、摸得透,我们成立了专题调研工作组,精心制定了调研方案,明确了调研的“三个重点”,即:从廉租房制度的现实意义,看市政府主导作用发挥情况;从廉租房制度的三种主要实现形式,看市财政资金的安排情况;从廉租房制度在我市的覆盖范围,看市政府管理措施到位情况。调研中,我们改变过去注重听取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的作法,深入到社区、街道,通过民意测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到住房特困户家中进行实地察看,认真倾听百姓呼声,直观地了解“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情况。在此基础上,把调查研究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在对我市廉租房制度建设情况调研的同时,把《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关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方面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弄清了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调研后,我们对调研情况进行梳理归纳,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基本摸清了我市廉租房制度实施工作的真实情况:市区现有低保户14076户,其中应享受廉租房政策的住房特困户4377户、无房户2236户、急需要解决的910户;市财政2005、2006两年仅安排12.6万元资金,只解决了150户“双低家庭”的住房租金补贴,仅占我市住房特困户总数的3.4%;全市所属的六县(市)均未建立廉租房保障制度。通过调研找准了问题症结所在,弄清了政府工作的薄弱环节,做到了心中有数,并形成了质量较高的《关于我市廉租房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为提高审议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发扬民主,集中民意,保证常委会审议质量。2007年5月18日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佳木斯市廉租房制度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我们邀请参加调研的城环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市民一同到会发表意见,以更准确更直接地表达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还有选择地安排委员进行专题发言,以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和说明力,最终形成一个份量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与会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代表、部分市民的发言有数字、有情况、有分析,把他们所听到的、看到的、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都作了充分的反映,既对政府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了评价,又毫不掩饰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我市廉租房制度建设存在的覆盖面小、保障资金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廉租房制度建设的工作力度和推进速度;明确目标,落实相关措施,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稳定的廉租房资金保障体系;强化管理,实行市县联动,把廉租房制度建设纳入目标考核之中,实现政策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有效覆盖,从而促进我市廉租房制度建设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狠抓落实,跟踪督办,力求监督取得实效。我们把求实问效作为审议的继续和延伸,切实抓好跟踪督办。为了落实好审议意见,按照建设部《城镇廉租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各级政府应设置廉租房管理机构的要求,积极与市编委办协调解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市政府经过认真研究,成立了佳木斯市廉租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主动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将廉租房制度建设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市)区以及政府各部门目标考核管理体系,还专门召开了与市政府的联席会议,要求市政府认真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给予高度重视,市长亲自带队检查我市廉租房制度建设推进情况,专门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对我市廉租房制度推行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明确了近期和中长期廉租房制度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启动了“安居111工程”,即:开工改造棚户区100万平方米,为100户“双低家庭”提供廉租房实物配租,为1000户“双低家庭”提供廉租房租金补贴,把目标定位在应保尽保上,承诺三年时间实现廉租房保障政策的全覆盖。
2007年11月22日我市第一座廉租楼建成,有100户住房特困家庭喜迁新居,标志着佳木斯市廉租房制度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07年年底,我市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形式,为1250户廉租住房保障户,2821名贫困人口解决了无房居住的问题。2008年市政府又适时启动了“安居125工程”,即:开工改造棚户区100万平方米,为200户“双低家庭”提供廉租房实物配租,为5000户“双低家庭”提供廉租房租金补贴。这项民心工程从决策到竣工,力度之大、速度之快,在我市尚属首次,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欢迎,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肯定和好评。省政府有关部门来佳检查廉租住房制度施行和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时,对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廉租房建设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由人大推进这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这在我省还是第一例。”省建设厅《房改与公积金简报》、黑龙江日报对此进行了报道,中国人大新闻网以《贯彻实施监督法的一次成功实践》为题给予了专题报道。我们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作为本届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之一,一以贯之地抓下去,力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