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12月21日上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宜。会议决定,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3年1月3日在伊春区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前龙、何忠海、霍明喻、王忠秋、黄志伟及秘书长闫子河出席会议。何忠海、李前龙分别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伊春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就批准201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决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提请批准201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伊春市201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及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意见;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伊春市2011年财政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及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意见;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伊春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及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意见;审议并通过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会议听取了关于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审议并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议并通过了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审议并通过了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审议并通过了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贵东辞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林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职议案。在分组审议《关于全市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对今年的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谋划好明年项目建设的启动工作;要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重点围绕项目谋划,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重点项目考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林管局副局长白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李前龙在会议结束时,就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央、省、市委的总体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学习和工作中去。他强调,要深入研读、把握精髓,全面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要通过不断细化学习方案,建设学习交流平台,抓好学习活动宣传,切实提高学习效果和质量;要注重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要落实十八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全面做好市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