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
1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下旬在哈尔滨举行。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胡世英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于莎燕,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黑龙江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向会议决定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