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结束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7月31日结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颖,副主任王维绪、王洪斌、顾福林出席会议,副主任才殿国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审议通过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2011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1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了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任免职。
王颖在会议结束时讲话。她指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半年来,紧紧围绕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认真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责,坚定不移地服务推进新战略,在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创新、破解难题、改进工作作风方面实现突破。
王颖要求,要不断加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密切、人才智力荟萃的优势,为助发展、惠民生、促和谐出谋划策、保驾护航。要着眼于事关全市发展的重点工作,找准破解难题、助推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为实施新战略提供支持和保障。
王颖强调,下半年,常委会将再开展一到两次专题询问,使这项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良性发展的轨道。要围绕工业生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对全市经济发展有拉动效应的重点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建言献策。要坚持把创新作为一种习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创新谋划工作、履职尽责、服务大局,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步延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克伦,市直有关方面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3名本市公民旁听了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