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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农林委对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征求意见稿到牡丹江市调研

来源: 黑龙江政府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4月05日 14:15

省人大农林委对《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征求意见稿)》到我市调研

  2012年4月1日,省人大农林委会同省人大法工委及省林业厅有关部门对《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征求意见稿)》到我市调研并征求意见。市人大农林委组织并邀请市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农委、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教育局、城管局、园林处、四个城区政府主管领导和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各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及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明确职责,实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绿化委员会负责本级政府所辖区域内的国土绿化整体规划的组织制订、义务植树计划任务的下达、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二是严格执法,保障义务植树运动健康发展。明确各级绿化委员会作为政府的国土绿化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法律所赋予的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统一管理指导,将全民义务植树推向深入。三是形成合力,加强义务植树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级绿化委员会要会同林业、环保、城建、民政等部门,重点督查城镇、街道社区植树绿化、改善环境的情况。要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重点督查公民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要加大绿化执法从业人员的业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对具体条款的修改意见。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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