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东北网伊春6月27日电 6月24日,伊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平、霍明瑜、王忠秋、关思伟、黄志伟及秘书长闫子河出席会议。
陈学平、王忠秋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人口状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设立“伊春保护红松纪念日”议案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设立“保护红松纪念日”议案的决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干部任免职的说明和拟任职干部的供职发言,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议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忠海代表市政府向会议作了《关于全市人口状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6千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光电录入及数据处理工作。主要数据已公布,伊春市总人口为1148126人,其中,伊春区146074人。全市17个县(市)区共有家庭户461297户,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45人;男性占总人口50.29%;女性占49.71%。0至14岁人口占9.36%,15-64岁人口占79.06%,65岁及以上人口占11.58%。10年来我市人口变化的主要特征是,全市总人口下降,青壮年劳动力下降明显,人口出生率呈逐年下降态势,家庭户规模缩小,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人口性别比趋于合理。市政府充分认识人口工作的基础性地位,深刻理解人口工作的重大民生性质,认真研究我市经济转型期人口与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正确把握和应对人口工作的发展趋向,努力促进我市人口可持续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会议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目前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8家,有律师94人,注册执业律师74人,专职律师67人,法律援助机构18个。2008年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以来,我市律师所每年办理案件1900多起以上,诉讼活动律师参与率达100%。2010年以来,律师积极为我市经济转型、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参与处理信访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132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办理各类案件180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宪阳,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