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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实现了“三个突破”

马天民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0月11日 11:24

    绥化市高度重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工作,他们坚持高起点站位,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体现出了行动快、措施实、力度大、效果好的显著特点。具体工作实现了“三个突破”。

    一、  加强学习,在思想认识上实现了突破

    他们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当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经济社会建设的一次难得机遇,当做进一步完善领导人大工作方式方法的一次难得机遇,当做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人大工作创造条件、营造环境的一次难得机遇,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将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作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的基本前提,迅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习传达活动。

    市委专门召开了常委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和传达,重点加强了对吉炳轩书记讲话精神和省委《决定》的认真学习和深入解读,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省委情况通报下发后,该市委又要求市级几个班子成员集中时间进行学习,进一步领会省级几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实质;市人大常委会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就组织召开了机关全体干部大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原滋原味地学习和传达。随后,又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建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属十个县(市)区也都按照市委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对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传达;有的县(市)区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了学习。通过深入学习,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广泛的思想共识,打破了就人大工作研究人大工作的思维局限,将人大工作摆放到全市大局高度来认识来把握,把贯彻落实工作定位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上,定位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上,定位在保障和实现市委总体发展战略上。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只要是省委有明确意见要求落实的,无论涉及哪个方面,都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和落实,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只要是本地确实存在、影响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的问题,无论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是否涉及、无论问题大小,都要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架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力争实现工作目标的最大化,确保贯彻落实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领导,在组织保障上实现了突破

    绥化市委注重发挥“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了对贯彻落实工作的全程领导,为贯彻落实工作提供了坚强可靠的组织保障。

    一是组织高层次调研。为了保证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好当前影响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的实际问题,该市组成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副书记和三位市委常委分别带队、市人大常委会五位副主任配合的五个调研组,利用半个月时间,深入全市10个县(市)区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调研中,他们认真总结了2004年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新经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新做法和“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新举措;梳理出了有的党委对人大重视、尊重不够,有的人大缺乏进取意识、职权行使不够到位,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代表素质不高,人大干部与党政司法干部交流难,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代表活动经费不足等三个方面十三个具体问题;研究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40多条具体意见和建议,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做了充分的思想和工作准备。

    二是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市委书记胡世英同志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先后两次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明确批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对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亲自协调,逐项敲定,亲自督办。又安排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委副书记牵头,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秘书长和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人大各委办室、市政府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编委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洪烈同志先后两次召集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工作的安排建议,并主持起草调研报告和贯彻省委《决定》的实施意见;市长肖建春同志也多次强调,要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之际,更多地为人大工作创造条件,全力保障人大工作所需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向全市各级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亲历亲为,靠前指挥,带动了全市上下贯彻落实工作的快速有效开展,为保证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际成效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障。

    三是召开专题常委会议研究。在召开市委常委会议集中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914日,绥化市委再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会议确定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时间、日程安排、参会人员、工作典型等事项。同时还讨论通过了绥化市委贯彻省委《决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重点从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一府两院”和中省市直部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等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意见,对于省委明确要求落实的和该市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都提出了具体的落实和解决措施,并决定以市委文件形式下发。实施意见不仅对省委《决定》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而且又有所创新和突破,体现了绥化特色。

    四是召开千人规模会议进行部署。他们注重扩大会议规模,既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作为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步骤,又把其视为全市干部群众接受民主法制教育的一次良机,立足通过会议,进一步推动思想认识的提高、工作作风的转变,进而实现全社会尊重、支持和保障人大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工作态势。为此,在920日召开的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和常务领导及法职人员,中省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两院”主要领导及常务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以及群众代表共约100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书记胡世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人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深化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主动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邱奎忠同志作了《实施意见》的说明;副市长聂耕寰同志代表市政府就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打造阳光透明政府、积极为人大工作创造更好条件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还交流了45个工作典型,其中,7个典型作了大会发言。为了提高会议质量、增强会议实效,他们还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生同志、秘书长傅亚文同志到会指导,刘海生副主任在会上也作了重要讲话,对绥化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积极谋划,在工作落实上实现了突破

    绥化市委在贯彻会议精神上,既立足落实省委要求,又着眼本地实际,既考虑当前,又谋划长远,统筹兼顾地安排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重点解决了四个方面的实际问题。

    一是解决了“弱化”问题。立足于增强各级党委民主法制意识,提高领导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委加强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建设。要求各级党委落实定期研究人大工作、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通报、协调联系人大工作三项机制,把推进地方民主法制建设纳入党委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并从今年起正式实施。立足于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意识,有效发挥作用,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抓住党委决策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抓住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加强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机制建设;把开展工作评议、建立司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政府垂直管理部门和派出机构的监督等内容一并纳入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范围;进一步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察了解、供职发言和任后宣誓就职等制度。立足于推进“一府两院”及中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求“一府两院”及中省市直部门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各项监督活动,认真落实人大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等。这些规定,对于强化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及中省市直部门思想意识,提高各项工作水平,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是解决了“断层”问题。立足于加强乡镇人大和城市街道、社区人大建设,按照省委要求,针对乡镇人大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该市首先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的,设专职人大副主席,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在本级人大代表中择优选任一名副主席,并于2011年初乡镇人代会时安排选举到位。同时,他们还强调,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应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他们还将继续探索,积极实践,对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实行人大主席单设或解决专职副主席正职级别问题。在城市街道、社区人大工作建设上,将继续总结北林区街道设立人大工委的做法,并在明年启动社区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的试点工作。以此,不断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是解决了“缺位”问题。着眼于强化预算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设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正处级),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专业工作人员2人;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更名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处级),副主任1人,专业工作人员2人。同时,明确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配备预算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业人员,并在2010年底前落实到位。解决了一直想做而限于力量不足不能做好的问题。着眼于强化秘书长工作职能,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市人大常委会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3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设秘书长1人。着眼于加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建设,依法有效协调处理涉法涉诉事项,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可以配备为正处级干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可以配备为正科级干部。人大常委会机关从事信访工作人员的补贴标准与党委、政府信访局(办)工作人员相同,等等。这种从本地实际出发,采取的创新举措,对于填补人大机构空缺,强化人员力量,有效发挥人大作用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是解决了“欠佳”问题。着眼于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按照省委关于换届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专职委员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提高的规定,该市决定从现在起,逐步减少兼职委员,增加专职委员,并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先为市人大常委会选配3名专职委员。关于专职委员的人选,明确市本级从党政部门正副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职、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副职中选任,同时,又强调了注意提高专职委员的职级、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还明确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人选可参照执行。着眼于加强人大常委会班子建设,明确要形成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梯次班子结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的,配好配强主持人大工作的副主任和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着眼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将市、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0元、600元、300元提高到2000元、800元、400元,整体上接近翻了一番。并强调根据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际增长相同比例逐年增加。着眼于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增加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项工作经费,市级每人每年3000元,县级每人每年1000元,并要求各项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并从2011年起执行。着眼于缓解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由于工作人员不足带来的工作压力,由于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与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待遇不一致而产生的思想情绪,明确了通过增加编制解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过少问题,明确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与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同等工作条件等等。这些规定,都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作用,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经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绥化市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目前,绥化各级党委更加重视关心人大工作,领导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提升;各级人大常委会更加思想解放,精神振奋,创新开展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在增强;“一府两院”更加自觉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思想意识在强化;干部群众更加关注理解人大工作,全社会尊重、支持人大工作的环境在优化。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大常委会)

编 辑: 李杰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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