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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注全省稳定物价工作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06月20日 09:05

漫画/朱慧卿

  “菜价涨起来没完,都快吃不起菜了。”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不少市民发出这样的感叹。农副产品是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随着蔬菜等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大打折扣,“尽快把价格降下来”成为时下呼声最高的话题。

  回应群众的呼声,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近日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省稳定物价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此前,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到长春、吉林两市实地视察了国家粮食储备库、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就当前稳定物价工作广泛听取了粮食蔬菜生产经营者、市场业户、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批发价一块钱的黄瓜是怎么变成两块五毛钱的?”吉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树森为了搞清楚蔬菜成本价格问题,不久前专门到长春市公平路市场做了调研。他发现,一块钱的黄瓜从批发市场出去到马路市场,一转身的功夫就变成了一块两毛五分钱,等到了大型超市就成了两块五毛钱。从经营蔬菜的摊贩那里得到的答复很简单:运输费,汽、柴油费,摊位费等都要计算到成本中。“此外,全省蔬菜季节性供给短缺、结构性失衡问题也十分突出,使稳定蔬菜价格难度加大。”武树森说。

  审议中,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相关部门在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时,要切实做到应免全免,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各级政府要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建设,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有效降低市场摊位的租金和其他费用,“在特定的情况下应对特定的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经营户给予补贴,以稳定价格”。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相关部门要下大气力解决蔬菜等农产品自给能力不足问题。在冬季外运蔬菜和水果的成本计算上,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绍明算了一笔账:“扣除运输,汽、柴油费等各项费用,最后一核算还不如自己种植合适。”杨绍明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不遗余力地推进蔬菜等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并针对吉林省冬季气候寒冷的特点,增加蔬菜大棚种植面积,增加对农民的生产、生活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种蔬菜、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政府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应坚决防止占用、征用农民种植、养殖基地等土地,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稳定。

  市场经济下的物价波动一般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无需行政干预。然而,当这种波动由于受某些外部因素影响而出现大起大落时,就需要政府监管部门施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及时干预、调控,使之趋于正常。“目前我们对于市场物价的干预手段极其有限,有时甚至显得无能为力。”岳清友委员指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做好干预和调控工作,需要动用一定的财力去稳定物价。“这就需要把价格基金派上用场。”但是,目前吉林省的价格基金只有700万元,根本无法满足调控需要。为此,岳清友委员建议政府部门加大基金征收力度,力争使价格基金增加到5000万元左右,“这样,我们的行政干预手段才能够有力度,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恶意炒作、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变相涨价、哄抬价格,故意制造市场秩序混乱,给原本就已水涨船高的市场物价行情“火上浇油”……这些不法行为,严重混淆了人民群众对市场价格走势的心理预期。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有关部门在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上述不法行为的同时,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加强舆论引导,从而稳定市场预期。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识到了进一步加强物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必要性。“这项工作必须有人管。”岳清友委员认为,过去几年,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入,物价监管部门职能出现弱化现象,人们的观念也倾向于完全靠市场调节物价,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他建议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物价监管体制,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监管作用,解决有的县(市、区)没有专职队伍的问题。

  (高峰)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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