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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到沈阳检查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来源: 沈阳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9月18日 07:56

  9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峰率检查组,对沈阳市贯彻实施《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汇报,并先后到大伙房水库工程西部净水厂、沈阳水务集团李官配水厂和沈阳太平洋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等用水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赵长义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让百姓喝上干净水”列为重要监督事项,并联合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共同开展了治理辽河水污染工作。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监督本区域内贯彻落实《条例》各项举措的有效实施,积极推进地下水资源保护和保证百姓饮用水安全工作。督促政府部门建立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以促进水资源保护及科学开发利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向社会宣传保护地下水资源的重要性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检查组对沈阳市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工作,以及保护地下水资源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李峰说,沈阳市认真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出台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地下水资源保护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障。他强调,沈阳市要继续深入贯彻《条例》,依法实施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制度;要加快替代地下水的输配水设施建设,更好地利用地表水替代地下水;要协调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节水意识,促进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良性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初立生,副市长王翔坤陪同检查。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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