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3月20日举行。会议决定任命曲刚为副市长。赵长愉主持会议。
市长高宏彬作提请任免曲刚等同志职务的说明。
曲刚,53岁,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以来先后在省轻工厅、省经委工作20多年,2004年9月任省经委副巡视员兼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副主任,2010年1月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兼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主任。曲刚同志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强。长期在省直经济综合部门工作,熟悉经济工作和国家工业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任省经委副巡视员以来,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工作尽职尽责,取得了良好成效。曲刚同志事业心、责任感强,坚持原则,为人正直,团结同志,关心群众,自身要求严格,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曲刚在会上做表态发言。他说,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要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力求做到“五个要”:一要加强学习,做到善学、善思。多调查、多研究、多思考,经常深入基层,问计于民,努力使自己的工作适应新形势,符合新要求,尽快进入新角色。二要积极进取,做到尽职、尽责。紧紧依靠分管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支持和配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做好分管工作,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三要改进作风,做到务实、落实。实实在在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干一件、成一件,不讲空话、不务虚功。四要依法行政,做到学法、守法。增强依法行政的本领,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五要廉洁自律,做到自警、自励。以干净做事、团结共事、为民办事为标准,努力树立和维护清正廉洁的干部形象。
本次常委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制定《本溪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草案)》。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哲、荣凤成、张琪、沈福泰、郑广良,秘书长陆学伟等出席会议。
副市长王福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明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科、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