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就凌河保护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李树军
3月7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辽宁省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姜福坤一行莅临朝阳市召开座谈会,就省人大《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草案)》征求朝阳市林业、水利、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仕信主持,副市级干部周玉华等参加了座谈会。
大凌河是朝阳境内最大的河流,是朝阳人民的母亲河,干流流经我市喀左县、朝阳县、龙城区、双塔区、北票市,经锦州市义县、凌海市后汇入渤海。大凌河流经我市境内239公里,占总河长的52%,流域面积12932平方公里,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65%。小凌河流经我市境内113公里,流域面积2001平方公里。长期以来,大、小凌河流域水土严重流失,部分河段污染严重,生态严重退化。近两年,我市不断加大大、小凌河综合治理力度,部分高标准堤防、护岸工程相继落成,河道生态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发言踊跃,积极参与。他们认为凌河流域河道生态治理保护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重道远。为此要坚持河与水,河与自然、河与经济、河与人的和谐理念,要注重规划、生态恢复治理、纳污总量控制、优化配置调度、乡村河段治理、防洪线内治理保护等工作。尽快启动实施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全力实现省政府确定的“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基本完成”的目标,实现生态凌河、景观凌河、和谐凌河的最高目标。会上与会人员还围绕凌河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履行水利、环保、国土等有关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下午,省人大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仕信等陪同下,来到大凌河城区段、阎王鼻子水库等现场实地进行了考察。
编 辑: 杨凯
责 编: 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