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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来源: 辽阳市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2月02日 15:26

    11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义信,副主任李茂芝、王海浩主持会议;副主任田长连、袁芝芬、谢杰,秘书长侯绪涛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洪武,市委常委、副市长郝春荣,副市长陈强、吴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景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各委办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决议》。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加大投入,为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职工的整体素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提高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完善对民商事审判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民商事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民商事审判司法环境;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素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辽阳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会议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新增收入是因国家政策调整形成的,新增支出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我市实际。收支预算调整后,2010年全市本级预算收支仍保持平衡。会议要求,市政府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债券资金使用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安排,并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120、142;85;19、56号等三个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辽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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