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诉讼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将于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11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带队,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就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加诚参加视察。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先后实地视察了市检察院与和平区检察院,并听取了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丰及和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的汇报。视察组指出,全市检察机关以开展诉讼监督年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意识,丰富监督载体和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维护了公平与正义,促进了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的提升。
赵长义对全市检察机关深化诉讼监督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下,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尤其是在诉讼监督工作中,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使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沈阳市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赵长义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与使命感,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为沈阳市的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将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诉讼监督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为民、司法护民。三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渠道,延伸诉讼监督功能,规范监督程序,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确保监督工作公正、透明。四要继续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开展专业培训,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检察官队伍。市人大常委会将会继续依法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工作,打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促进沈阳和谐、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