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29日,抚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凌斌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了《抚顺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抚顺市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揭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酝酿了人事事项。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与会人员分组审议了各项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启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抚顺市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揭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通过了市人大法制委会主任委员魏宝强作的关于《抚顺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抚顺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通过了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凌斌向被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孟凌斌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通过了一部法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法院三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一项执法检查报告,通过了人事事项。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关于今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他要求,要认真执行市人大的相关制度,坚持已有经验和做法,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关于审计事项整改的问题,他希望市政府继续总结经验,深入抓实抓好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问题,他说,抓好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希望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行能力建设,进一步抓好执行工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他提出,要深入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克猛、上官惠廷、米志芳,秘书长张卓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志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开发区人大工委、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董树兴应邀列席会议。4位公民旁听了会议。
会前,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法制讲座。(抚顺市人大办公厅 杨立刚 王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