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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二十四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来源: 抚顺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6月08日 08:50

  

图为全国二十四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第二十次会议会场。(高彤摄)

  全国二十四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9年6月1日至4日在辽宁省本溪市、抚顺市举行。长治市、石河子市、平顶山市、辽阳市、邢台市、扬州市、阳泉市、邯郸市、克拉玛依市、枣庄市、晋城市、株洲市、蚌埠市、朔州市、黄石市、铜川市、淮南市、焦作市、湘潭市、镇江市、淄博市、济宁市、本溪市、抚顺市等24个城市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及有关同志共102人出席了会议。

  与会人员分别围绕“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和“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两项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以监督法为依据,不断解放思想,坚持在创新中求发展,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听取审议、执法检查、专项视察等手段,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行为,要在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审议质量、加强跟踪督办、公开监督工作、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调查研究、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新闻舆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拓展监督领域,深化监督事项,强化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特别是在当前国际经济危机大背景下,更要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总体目标,确定监督工作重点,履行好人大监督职责。代表工作是地方人大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全局性工作,也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地方人大要承担起指导和督促代表开展活动的职责,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创建代表活动载体、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抓好建议办理等工作,以便为代表更好地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目前对人大代表监督方面的规定比较笼统,缺乏对代表履职的硬性规定,难以激励和约束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会议交流了建立代表履职评选表彰制度、履职情况述职考核制度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等做法和经验,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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