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4月23日、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副主任卞富学分别主持两次全体大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沈阳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废止<沈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两个条例的废止将按照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力度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城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议案>等两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赵长义提出,会议审议通过的2项废止决定(草案)是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充分体现,其他3项报告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关乎沈阳可持续发展大局,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对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整理,修改完善好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审议意见,交由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赵长义指出,人大要进一步强化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严格秉持立法先行、急需先立,并坚持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沈阳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人大常委会要将“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及城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代表议案的督办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建议市政府以紧迫的忧患意识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学习先进经验,注重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和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时序进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把这两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民生工程高质量地推进落实。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切实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规划部署,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璐、聂洪升、于波、王开军,秘书长张宁参加会议。市领导顾春明、姜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维远,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13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0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