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主任会议
1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草)起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
赵长义指出,“一法一办法”是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发展农村经济、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和农村基层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继续强化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方式,促进法律进村入户,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和村民素质,保障和维护村级自治组织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民主自治的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要加强对村委会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村民自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和村级公益事业,增强村民自治活力。要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积极推动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同时,要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作风粗暴、奢侈浪费等问题。
赵长义强调,要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工作部署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拟于12月4日举行,会期一天。拟安排听取和审议的议题是:审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璐、聂洪升、于波、王开军,秘书长张宁出席会议。副市长祁鸣列席会议。